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今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要求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切忌空泛抽象。
二、申报条件
1.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1个项目申报;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后期资助项目、专项任务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7月4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3.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5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连同《申请评审书》纸质件各2份加盖公章后,于7月20日前寄至:北京西单教育部北楼407室,思政司思政处(邮编:100816),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请于2011年7月15日前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纸质文档一式2份以及相应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由各学院集中报送至科研处哲社计划科,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崔宗超,电话:3326108,电子信箱:czc0415@163.com。
附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