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求,省防逃追逃联络办公室定于2012年5月8日开始对全省各高校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情况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接此次检查的准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1、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护照、因私赴港澳通行证、因私办理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2、省管高校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集中保管的范围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涉及国家秘密的人员,相当于副处级(含)以上人员,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学校涉及国家秘密未满解密期的离职、退休等人员,副处级(含)以上离退休人员。
3、上述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必须统一集中保管。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保管情况,对仍未集中保管的证照,须于5月3日前统一交到纪委办公室(勤政楼315室),进行集中保管。
4、因私出国(境)证照持有人员的个人信息由校纪委到市公安局统一登记备案,各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纪 委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