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浏览次数:19700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河南省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7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今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毕业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18届毕业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摩家庭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指该生在毕业年度为全省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1500/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323日前,各学院负责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集中一次性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和申请对象资格证明(均为原件)。附件1填表说明:申请人应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逐项完善有关手续,并将本人就业创业证和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依序粘贴于本表背面。表中选择项统一采用打“√”勾选确认。

1.低保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以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证明)。

2.残疾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申请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申请人在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或相关证明(如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并且加盖高校资助中心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清晰截图)。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相关证明。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持有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及相关证明,以及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二)初审公示。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学生工作网站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附件1)、院内公示名单(加盖公章),并填写《河南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后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于323日中午12:00以前上报至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场信息科。

(三)学校复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及申领材料审核无误后,在校就业信息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上报审核。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附件1)、校内公示名单、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及其电子版等相关材料一次性分类统一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五)资金拨付。财政部门对报送的求职创业补贴材料无异议的,由学校财务部门在625日前按照要求经由转账方式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促进就业创业。

(二)严格程序。各学院要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人及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备完整。要向学生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毕业生监督。对相关举报投诉,要配合学校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院系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五、注意事项

(一)填写注意事项

1.家庭住址统一要求具体到村组,例:“XXXX市(县)XX乡、镇XXXXXX号”或“XXXXXX(区)XX街道办事处XX小区XX号”。

2.家庭电话要求未来两年内可接通。

3.为方便补贴发放,统一使用建行卡,开户行统一要求具体到各支行。例:“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分行河师大支行”。

4.免冠照片需使用近期清晰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5.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填写时按照以下内容填写:

毕业院校(系):河南师范大学XXX学院

毕业年度:2018

(二)上交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所在院系意见栏”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不得以学院党委(总支)章或学院办公室章代替。

2.各学院上交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需使用统一格式(从校园网主页下载,格式及字段不得变更)。

3. 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交至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不得将本科生及研究生分别报送。

4.纸质明细表及汇总表(均一式两份)经毕业班辅导员(填表人)及学院副书记(审核人)签字盖章后,于323日中午12:00以前上报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场信息科,电子版(标题为:XX学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材料)发送至hsdqzcybt@163.com

六、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3325513

材料报送地址:平原楼105

联系人:贾淇涛

附件:

1:河南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2:河南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xls

3:河南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doc

文件:2018年求职创业补贴文件(豫人社函[2018]75号).pdf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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