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等艺术院校教学评估体系的探讨

发布者:赵畅发布时间:2013-11-08浏览次数:296

 

 

内容摘要:教学评估机制在整个教学体系中具有导向和规范的重要功能,本文提出建立高等艺术院校教学评估体系,不能以文科或理工学科的共性标准代替艺术学科的特殊标准,要充分尊重和遵循艺术学科自身的发展规律,把握艺术学科建设的特点,构建科学的高等艺术院校教学评估体系。本文指出,高等艺术院校教学评估体系既要注重定量的层面,又要注重定性的层面,才能达到艺术院校的教学评价目的。

关键词:艺术高校  艺术教育  设计教育  评估体系  评价标准  创新实践

  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体系的基础上,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能够激励艺术高校形成办学特色的评估系统,是政府职能部门和教育评估机构应该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认为,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大学进行评估,仅仅依靠统一的指标是不够的,政府职能部门和教育评估机构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大学建立多层次的评估标准,给评估机构以自主运行的空间,以求达到评价的实效。作为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有益补充,艺术高校教学评估体系既要注重定量的层面,又要注重定性的层面,才能达到对艺术院校教学评价目的。

高等教育评估体系需要建立艺术教育评价标准

  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我国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正在发生和经历重大变化。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更加多样化,对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求更高,更有针对性。在这样一种大背景下,我国的高等教育既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的过程中,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仍是我们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同时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又是不可回避的问题,特别是艺术教育显得尤为突出。

  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教育政策,是教育部适应扩招后高校内涵发展的必要措施,也是提高高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原国家教委从1993年起,分期分批对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最初分合格评估、随机水平评估和优秀评估三种基本形式。从2003年起,教育部决定将三种评估合并为一种,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学校在基本评估指标体系的观测点上,要求另有增加,如医药、财经、师范以及国家重点建设大学等院校,又增加了部分观测点。

  关于高等艺术院校评估标准的掌握上,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刘凤泰在20026月召开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研讨会上提到:“在评估当中,具体到某一学科,可能有一些特殊的要求,比如对艺术院校的评估,在使用指标体系的同时结合艺术院校的实际情况,做适当的调整”。在20048月初举办的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透露,教育部相关司局已提交设立专门评估机构的报告,将由专家委员会研究不同类型的评估体系,包括研究生、本科生、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等。此外,还将进行分学科专业的质量评估。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建立评估体系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现在来看,只建立一套官方的评估机制不太现实。政府部门可以建立一套基本的教学标准评价体系,包括基本的教学设施、教学条件、教学重视程度、教学质量等。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中介机构和学校要共同努力,同时需要高等教育机构的积极参与。可以看出,教育部在实施本科教学评估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不同种类高校、不同学科之间的差异性,为我们深入探索高等艺术院校教学评估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高等艺术教育面临全面发展的新格局

  建国50多年来,我国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得到巨大发展。基本形成了具有相当发展规模、学科专业门类齐全、教学水平普遍提高的艺术教学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作为新中国艺术事业人才培育摇篮的艺术院校,为文艺事业培养输送了约几十万名艺术专业毕业生,他们中的不少人已创造出优异的成绩,成为享誉国内外的优秀艺术家、设计家、文艺理论家以及艺术教学、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艺术学科在结构上得到了调整,在专业上不断完善和空前的发展,已经形成音乐、美术、戏剧、广播影视、舞蹈、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六大门类,艺术类专业发展到48种,专业方向有较大的拓展,根据原国家教委对各专业目录的统一调整,1998年新目录调整为20种,独立建制的艺术学院由50年代的不足20余所,发展到现在的31所,综合大学的各类艺术学科应运而生,达到了相当的规模。从全国31所艺术院校的本专科在校生人数来看,1996年只有17574人,而2003年已经达到821771,是1996年的4.7倍。如果从艺术类专业的招生统计数字来看,山东省1998年录取艺术类考生3896人,2004年则达到了475182,是1998年的12.2倍。

  近几年来,面对社会对艺术人才的需求,国家制定了扩大招生规模等一系列政策,一些综合大学、师范类大学、多科大学或单科大学相继成立二级艺术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影视学院、设计学院、动画学院等或设立相关学科专业,其发展趋势之猛、规模之大都是空前的。据不完全估计,在全国1683所普通高校中380%以上的院校设立了与艺术类相关的专业,大多集中在实用艺术专业领域,招生与培养数量增长惊人。据统计,1998年全国艺术类考生为90590人,而到2003年已达2110244。与此相对应,专业艺术院校也纷纷拓展专业领域,增设工科类的艺术专业和课程,完善学科构建。综合类大学纷纷设立艺术院系,试图向学科齐全的目标综合发展,与专业艺术院校相得益彰,使高等艺术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多元化发展格局。

  随着艺术学科与文科、工科等学科的相互交叉与融合,一些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新增专业方向不断涌现,如数字艺术、动画艺术、多媒体艺术等一些专业方向已在综合大学开始设置。同时,由于我国电视业快速发展,与电视艺术相关的专业领域,也逐步从精英模式发展为大众教育格局,一些文艺编辑、动画艺术、音乐编导等专业的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例如中央音乐学院2004年新开设的专业包括了集音乐、心理学、医学为一体的音乐治疗学;北京广播学院在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中新开设了文化经纪方向;北京电影学院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开设了新媒体艺术方向5,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开设了文物修复、设计管理、旅游产品设计、家具设计等专业方向。这些举措无疑促进了艺术学科的发展。

  随着社会对文化艺术需求的日益增加,预计在一个时期内艺术类专业的普及程度仍有逐年扩大的趋势,高校将会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态势,逐步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专业方向,使人才培养结构更为合理。在纯艺术专业领域,如音乐、表演、绘画、导演等专业,艺术院校也在调整专业方向,朝着社会急需的、应用性专业和师范教育等方面拓展,其培养目标开始向多层面转化,但纯艺术专业的精英化培养模式也得到一些高校的重视。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大众与精英培养模式并重成为高等艺术教育发展的趋势。近年来艺术类专业招生和报考持续升温,仅山东省2004年就有77770人报考,占全省考生总数的12.5%6,这一现象反映了社会对艺术的需求态势和艺术的大众化趋势,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艺术类院校招生规模的扩大,不可避免地在一定时期内出现教育资源紧张,生源素质降低和教学质量相对下滑等问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探讨高等艺术院校教学评估体系的构建,对于教育部实现教学质量宏观监控这一职能,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设置“艺术学”为一级学科门类有利于艺术学科的发展

  在1992111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学科分类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74592)中,划分了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五个门类,在人文与社会科学门类中,艺术学(代码760)与文学(代码750)同属一级学科。但在1998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1997年修订的《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作为二级学科,属于文学门类之下,其中本科目录的艺术类包括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舞蹈学、戏剧学、表演、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录音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共20个专业。1997年修订的《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略有不同,在艺术学二级大类下分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8个专业。也就是说,艺术学被归入文学这一学科门类,在授予艺术学相关专业的本科、研究生学位时,一般授予文学学位,一直延续了我国以文学、文艺学涵概艺术学的做法。从文学、艺术学的本质内涵上讲,显然文学涵概艺术学是不科学的,艺术的概念要比文学内涵丰富,从艺术的本质以及分类上讲,文学属于“大艺术”的范畴,或着说文学本身是“大艺术”的一个门类,以小概念涵概大概念,显然违背逻辑关系。广义的艺术概念是非常丰富的,艺术种类也非常之多。在电影艺术产生之后,西方曾有“文学、音乐、舞蹈、绘画、演剧、建筑、雕刻、舞蹈、电影”八类艺术之分。“五四”运动前后,随着西方“美术”概念的传入,“艺术”和“美术”概念还曾经混用过一段时间,黄宾虹、邓实编的《美术丛书》是以“美术”代替中国传统“艺术”概念。丰子恺在《艺术的园地》中从大艺术的概念出发,将艺术分为12类:即书(书法)、画(绘画)、金(金石)、雕(雕塑)、建(建筑)、工(工艺)、照(摄影)、音(音乐)、舞(舞蹈)、文(文学)、剧(演剧)、影(电影)。潘树广先生将广义的艺术分为:造型艺术,也就是美术,包括绘画、雕塑、书法、篆刻、工艺美术、建筑艺术、摄影艺术等;表演艺术,包括音乐、舞蹈;语言艺术,包括文学和戏剧影视的文学脚本;综合艺术,包括戏剧、电影和电视。从广义的艺术分类上讲,艺术是包括文学的,因而,在学科目录中将艺术置于文学之下  显然不合适。目前,本科文学门类下的艺术类专业与人们通常意义的文学概念,有很大距离,艺术置于文学之下,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不利于普及人们的艺术意识,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从世界范围看,人们所倡导的文化创意产业也是借助艺术学的作用而发展起来的。

  从学科发展角度,艺术学已经成为独立于哲学(美学)以及文学(文艺学)的独立学科门类。20世纪80年代以后,是中国艺术学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主要表现在:艺术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公民的艺术素质普遍提高;艺术学的学科研究和建设受到普遍重视,出版了一系列著作和理论文章探讨艺术学的学科属性和本质问题。著名艺术学家张道一先生曾经就艺术学的学科属性和体系问题撰写了一系列文章,在《应该建立“艺术学”》一文对艺术学的学科体系进行了系统思考,把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和交叉学科进行了清晰界定,认为艺术学的学科框架应该“在艺术各个部门,即音乐、美术、戏剧(戏曲)、电影(电视)、舞蹈等分别研究的基础上,须着手进行综合研究,探讨其共性,由个别上升到一般,使之进入人文科学”。在艺术学学科建设上,逐渐形成艺术原理、中外艺术史、艺术美学、艺术评论、艺术分类学、比较艺术学、艺术文献学、艺术教育学、民间艺术学九个主干分支学科,在此基础上艺术学与多学科交叉,形成中国艺术思维学、艺术文化学、艺术社会学、艺术心理学、艺术伦理学、宗教艺术学、艺术考古学、艺术经济学、艺术市场学、工业艺术学、环境艺术学等交叉的、边缘的新学科。

  从国外的艺术教育情况来看,如美国、英国等,艺术学已经成为独立的学科门类,在学位授予上与理学、文学、法学、工学等是并列的。这种设置是艺术学科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也是学科发展规律使然。美国大学授予学位时,对相关专业的学生就授艺术学(BECHELOR OF ART)和理学( BECHELOR OF SCIENCE)两种学位。美国政府颁布的《艺术教育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艺术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学科,并强调指出艺术与“教育”一词根本含义的密不可分性,断言“缺乏基本的艺术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决不能称为真正的教育”,“没有艺术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进而系统地阐释了艺术教育极端重要的地位。艺术学的学科地位和教育地位有理由要求与之相应的评估评价体系。

高等艺术教育在文化与经济建设中具有特殊地位

  随着时代的发展,高等艺术教育在观念和体系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主要标志是近十几年来所倡导的素质教育,使高等艺术教育的文化价值逐渐被社会所关注。这主要表现在“人的全面成长”观念获得普遍认可,艺术已经走出了象牙塔,不再是疏离于大众的少数人的技艺,成为人全面发展所必备的素质。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艺术教育不仅是技能的专长教育,同时也是社会群体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突显了艺术教育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从社会和现实的角度来看诉诸意识形态领域的艺术教育,更多的表现为其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而发挥出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健康全面的发展。

  新兴的设计艺术教育是事关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的教育门类,据有关资料显示,艺术学科已跃入我国高等教育各学科的前十位,其主要专业大多属于设计艺术学科,除了在文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更是显而易见。我国生产力、科技和教育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对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主要表现为科技发展原创不足,产品的知识含量不高,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比例较低。低水平的发展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应首先从国民素质的提高方面着眼,从产品的研发与形态设计入手,创建自己的产品平台,艺术设计教育的重要性由此突显,并肩负起创建我们未来生活和工作方式的重任。艺术设计是全球化经济与多元化文化发展时代下的一种新的创造性智力资源,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以中国为主的亚洲市场,机遇和竞争将迅速增加和扩大,设计艺术必将进入我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未来的市场对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将更加关注,信息产品的设计需求迅速增长。我国许多高新技术企业都在启动或着手建立艺术设计研发机制,以此创建企业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艺术设计作为一门新兴的应用学科和一种智力资源已日益被政府、社会、企业所重视,这对艺术设计教育提供了规模发展的空间,也对提高艺术设计教育质量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以管窥豹,如何制订高等艺术教育新标准和构建完善的教学评估体系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制订我国高等艺术院校教学评估标准势在必行

  由于教学评估机制在整个高等院校艺术教学体系中具有导向和规范的重要功能,所以,建立高等艺术院校艺术教学评估体系不能以文科或理工学科的共性标准代替其艺术学科的特殊标准,要充分尊重和遵循艺术学科自身的发展规律,把握艺术学科建设的特点,不能简单地套用理工科的办学方式或评估模式来建设和评估艺术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评估标准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没有合理的标准也无法达到评估的预期目的。一般意义来讲,评估方案中的指标体系包括了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以及特色项目等8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和38个观测点,整个评估体系的框架基本完备7。我们认为,其具体观测点中的量化标准,根据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采用动态的指标或许更为现实。因此,制订高等艺术院校教学评估标准将是现有教育评估体系的有益补充。

  现阶段的大学教育,宏观上来讲已经从精英式教育转向了大众化教育,而艺术教育的一些专业恰恰需要保留“精英式”的培养模式,这也是艺术教育区别于现行评价标准的特殊差异。另外,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动画艺术等专业又需要相关专业为依托,呈现多元化的交叉互补格局。在这种情况下,大工业生产式的教育培养模式与文理科教学存在共性的一面,同时评价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共存。艺术教学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个性化教育和创新意识的培养,艺术类教学标准与非艺术类教学基本条件的差异等诸多因素。加之相关交叉学科的共性特点,要求我们在制订艺术院校的教学评估标准时,同时考虑其交叉学科的复杂性因素。

  从艺术类招生的政策来看,其专业的招生一直是单独进行的。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艺术类各专业大都采取提前进行专业考试,学校命题评卷,专业成绩优秀者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的录取办法。自2004年开始,教育部允许31所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使非艺术类院校的艺术专业招生与独立设置的院校在政策上有了明确的区别,这一举措充分尊重了艺术院校独特的培养规律,有利于选拔、培养高水平的艺术专门人才8。因为艺术类高校的招生要求考生具备从事艺术专业的基本素质,录取前测试其专业特长作为基本条件。现行的招生制度基本顺应和突出了艺术专业的特点,虽然也需要改进一些运作方式,但从大的方面来讲,执行特殊的招生政策对发现和培养优秀的艺术人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从人才培养模式来看,艺术类各专业门类无论是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电影和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都遵循了艺术教学的规律,采用小班制单元式授课,学生少则5-10人,多则不超过20-25人,教师的讲授、示范、演示、展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以此进行个性培养并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50年代到80年代初,我们学习了苏联艺术教学的一些模式,同时也借鉴了欧美及日本艺术教学的一些做法,采用小班制教学,单元式授课,示范讲授与个别辅导相结合。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要求,普通高校文理科一般实行生师15:1的比例。艺术专业的生师比为11:1,一些特殊的专业采取一对一的教学方式,类似于中国传统手工艺传袭的师傅带徒弟的做法,这是艺术教育普遍规律的客观要求。根据我国艺术教育的实际资源、教学环境、师资水平等多种因素的综合状况,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曾对师范艺术教育作过相关规定:“音乐教育专业每班30人,美术教育专业每班20人”。“根据艺术师范教育的特点和需要,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师生编制参考比例为1:2.5--3,美术教育专业为1:3-3.5;中等艺术师范学校与中师艺术教育专业班班级和教师的编制参考比例为1:4.5-5,美术为1:4-4.5”,9而国外一些专业的艺术院校生师比一般为音乐1:1,美术5:1左右。生师比是因专业的特点而规定的,作为传统意义上的艺术教学模式应该说有它相对合理的因素。

  艺术类专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教学科研与创作相互依存,教学的过程与培养的目的贯穿到艺术创作的全过程,由于艺术类教学个性化教学的模式所制,除基础课之外,学生所要表现的东西要具备一定的创造性因素,区别于一般文理科统一的教学模式,这同样也是艺术创作的规律。考察教师的水平要看教学、科研和创作,同样在校学生参与艺术创作也是专业的特殊需要,把学习与创作融为一体,在校大学生参与表演或创作在国内外获奖的案例非常多。艺术教学强调扎实的基本功,注重技艺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艺术教学对技能性和应用性的要求,使其与理、农、医、管等学科相比,除了都有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的共性以外,还带有职业教育的特征。从1998年的普通高校本科目录中的20个艺术类专业设置来看,大部分艺术门类都贴近于文化生活的需求,其中艺术性较纯粹的专业其方向也开始面向社会需求转化,如音乐表演、绘画、导演专业等,但其纯艺术的属性无法改变。高校艺术教学现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普通本科教育大众化趋势与艺术学科需要精英式教育的矛盾。艺术院校的招生规模由上世纪50-80年代的限制在校生500人之内,发展到现在的一般在3000人以上,甚至出现了超过万人的高等艺术院校。生师比也由1996年的3:1发展到了2002年的10:110。按教育部最新的规定可达到11:1,实际上一些高校甚至达到了20:1的状况。我们认为,高等艺术院校的教学也应该分开层次,不能搞一刀切,因为有些应用性和技能性强的专业培养规模可以相对大一些,而有些像舞蹈、表演、导演、绘画类专业,由于对培养对象的先天素质要求较高,就无法进行规模教育,所以生师比的量化标准也应因专业而有所区别。一些艺术院校在这方面较早迈出了探索的步伐,作为普通本科教育在发展特色教学的同时,注重发展交叉学科,在一些职业性较强的专业领域积极拓展高职教育,分层次办学,这样才能缓解规模发展的矛盾,逐渐形成合理的人才培养布局。

  当然,高等艺术教育的多层次因素也给艺术院校的教学评估带来一定难度。现行教育评估体系,对办学空间、教学设备的要求也都有规定的标准,但从艺术教学的实际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专业都需要相同的配置和投入。有些专业方向诸如数字艺术、影视动画,没有巨资投入很难将相关教学实习设备配置齐全,从而达到教学目的。而有些偏重于纯艺术的专业和艺术史论专业,对教学设备的要求就低一些,但对社会调研的经费可能就要投入大一些。由于专业差距带来评估标准制订上的难度,此类例子还有很多。总之,高等艺术教育特色鲜明,共性与差异并存,使制订针对高等艺术院校的教学评估标准成为必然。

艺术教育评估体系的构建应立足学科特色

  从我国发展高等教育的大环境来看,有利于高校发展的制度和环境正在逐渐形成,中国高校“千校一面”的现状正在被打破。如何充分发挥评估体系的导向作用,促进艺术高校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是我们必须正视的课题。我们认为:一方面,应在放开艺术院校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艺术类高校设置专业的自主权,另一方面,院校要建立经常性的自查制度,有针对性的形成艺术学科教学的评估体系,鼓励艺术高校创品牌、创特色,增强与世界一流艺术院校的竞争能力和合作实力。

  评估艺术专业教学应强调教学实践环节和创作能力的培养,这不仅指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更重要的是指为社会服务、为文化和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可以说这是艺术院校的重要指标之一。例如高校积极参与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活动,主动参与文化活动,广泛地建立校企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曾发起并参与主办了《平安山东》招贴设计大展,从总体策划到具体工作的实施体现了大学利用专业特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用大学的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服务于社会的意识和精神,反映了艺术专业在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同时培养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和合作意识。2003年颁布的《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完成,这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主持的中德职业合作项目的成果之一。艺术高校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直接影响到行业职业化的进程,让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创作,可以说艺术教育促进了艺术行业的健康发展。一些艺术院校还有意识地把一些设计竞赛以及与企业合作的项目纳入课堂教学的环节中,教师全过程进行指导,并且有效利用了企业的场地和设备,这也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办学形式。通过让学生参与活动的策划,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调研能力和设计的能力,对于学生来讲,是一种综合能力的培养,最终受益的是学生。考虑到艺术教学实践性较强的特殊性,我们曾在2003年提出了“假期课堂”的教学改革构想,具体做法是压缩课堂教学时间、延长假期,将大量实践性课程安排在假期完成。其目的也是希望从推行“假期课堂”入手,积极探索适应人才市场需要的设计艺术教学模式,致力于现代教育资源的提升。由于艺术设计专业的特点,市场成为检验设计艺术教学是否成功的重要尺度之一。我们感到有必要将学生的结构化学习与非结构化学习整合起来,让学生在各种场所、通过不同形式向社会学习,向有着不同文化背景与经历的人群学习。上述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探索在艺术院校中并非个案,并成为评估现代高等艺术院校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艺术高校的办学特色,不仅指艺术类专业本身的特色,更是针对艺术高校在办学和教学运作中创立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模式。艺术院校的教学评估体系应该体现这样的原则:在办学基本条件达标的情况下,应重点评估艺术高校的创新精神和为文化建设、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的教学指标。因为艺术是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改造世界,同时也按照美的规律改造自身的实践准则。所以,“创新”和“实践”要贯穿艺术学科的建设与评估的始终。“创新”强调的是思维方式,“实践”强调的是应用能力。评估一所艺术高校办得好不好,就是看这所高校对于“创新”和“实践”这两点把握得是否到位。在具体的评估指标中,除了必须的常规指标以外,还要加强对教学实践环节的评估。

  构建艺术高校教学评价体系将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门实现宏观监控职能,推动艺术教育基本建设,实现规范化和特色化管理,促进高等艺术教育创新机制的建立,确保高等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当前的高校评估体系已比较完备,但针对高等艺术院校又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方面,构建艺术院校的教学评估体系可以说是势在必行。总之,建立艺术院校教学评估体系,要充分尊重和遵循艺术学科自身的发展规律,把握艺术学科建设的特点,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从艺术教育的特色以及艺术高校的办学特点方面入手进行深入地探讨,这样会更加有利于我国高校教学评估体系的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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