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五届全国高校京剧演唱会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赵畅发布时间:2023-10-19浏览次数:1236

各学院(部):

为弘扬民族文化,推动高校京剧文化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交流高校京剧文化教育活动的经验,提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中国戏曲表演学会高校京剧分会将于202311月至12月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高校京剧演唱会,本次活动以线上展演+专家点评的形式举行。为在本次活动中充分彰显我校艺术教育成果、展示我校学生京剧演唱水平,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校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与此次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形式

各学院推荐作品,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委对演唱视频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统一组织录制,并推荐参加第十五届全国高校京剧演唱会展播。

二、作品要求

1.提交作品均为京剧(昆曲)作品。

2.参会节目须为演唱者本人原唱录制,音视频要求清晰并且为原声,不得经过音频修音等技术处理。

3.学院推荐作品数量不限,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材料报送

1.全校热爱京剧(昆曲)并有一定演唱水平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参会作品以学院为单位推荐,于2023 1027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作品清单》(附件1)作品视频送至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公共艺术管理科(文渊楼428室)

3.视频命名:学院+姓名+作品名+联系电话。视频格式:mp4;视频形式:横版视频;时长:清唱不超过7分钟,彩唱不超过10分钟,折子戏不超过 13 分钟。

注:为提高整体节目水平,报名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清唱节目需熟练掌握唱段的旋律和唱词,音准和节奏基本准确;彩唱和折子戏节目除了以上对清唱节目的要求之外,还需要熟练掌握基本的戏曲身段和舞台走位,有一定的表演能力,做到声情并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畅   电 话:3328890

 

附件1《报名表》《作品清单》.doc

附件2中国戏曲表演学会高校京剧分会-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高校京剧演唱会的通知.pdf

 

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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