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 2010-10-21   浏览次数: 513

为使本中心科研、管理及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本中心特制定如下例会制度。

一、中心学术委员会会议
1.学术委员会为本中心最高学术指导机构,其会议每年一次,原则上为每年秋季(9-10月),遇具体情况,由中心主任适时做出调整。
2.该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A、讨论、审议本中心的学术研究方向及制定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
B、负责重大项目及其他开放研究课题的评审。
C、负责对重大科研成果的评定鉴定。
D、规划中心下一年度的重大学术活动。
E、协调本学科领域的全国性学术活动。
F、听取中心主任的工作计划和汇报。

二、中心主任工作会议
1.中心主任工作会议为本中心常设的监督、指导、决策机构,每2个月举行1次,若遇具体事宜,可由中心主任或两名以上副主任提议,随时召开。
2.该会议的主要内容:
① 听取中心主任关于中心各项工作的进展汇报。
② 审议、决定中心的科研、管理重大事宜和人事任免事宜。
③ 审议、监督科研经费、分配事宜。
④ 对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准进行评估、成果鉴定。

三、中心科研骨干和固定研究人员会议:
1.固定科研人员为本中心的研究主体力量,也是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力量,定期举行全体会议,极为必要。其例会每3个月举行一次。若遇紧急、重大事宜,可由中心主任或学术委员会提议,随时召开。
2.该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① 听取中心主任的工作汇报、情况通报。
② 对中心主任工作和中心有关人员的工作做出定期评估。
③ 讨论中心主任提出的重大提案,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