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及学生工作实际,我院组织开展了《光电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经调研走访、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专题会议研讨等多环节推进,修订工作已全部完成。
现将《光电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实施细则修订内容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
电子邮箱:714591590@qq.com
特此公示。
光电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