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及留豫工作安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24 浏览次数: 2806

 关于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及留豫工作安家费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相关博士后: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招收及科研项目等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近期我省将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博士后科学基金匹配及博士后留豫工作安家费等项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人员及出站后留豫、来豫(今年新增)工作的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项目及材料

(一)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

1、资助等级及资助额度。本省境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等级一等10万元,二等6万元,三等3万元。

2、资助项目条件。开展的科研项目与我省经济建设、科教事业发展紧密结合,符合我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技术路线明确、清晰,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

以下人员不再申报(不包括第二次进站人员):

1)在站超出三年的、半年内即将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我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3、需提交的材料。填写《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1)纸质材料2份,同时报电子版。

(二)获得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匹配资助项目

1、资助额度。暂按1:0.5匹配比例给予资助。

2、需提交的材料。填写《河南省获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匹配资助申报表》(附件2)纸质材料2份,同时报电子版。

(三)博士后留豫工作安家费

出站后留豫、来豫(今年新增)工作的博士后需填写《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费申报表》(附件3)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同时提交身份证、博士后证书、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出站期满审批表、来我校工作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主管单位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

三、时间及联系方式

以上各项申报材料请于2013108日报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 系 人:张利远  李红英

联系电话:0373-3326203

人事处

2013924

 附件:申报2013博士后资助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