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8-15     浏览次数: 284
校内各单位: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控措施。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与学校签订的《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书》和《防火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要求以及本通知精神,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责任到位,责任到人。
  三、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查找漏洞,加强整改,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抽调专人,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自查,内容包括:职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和有毒物品、放射物品、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存放和管理情况;放有电脑、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贵重仪器设备房间的门窗、电源线是否安全;防盗装置、报警器和灭火器是否正常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校办工厂的生产、后勤集团水电暖等基础设施设备的运行、建筑工地的施工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等。
  四、要认真排查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和事端,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引发各类纠纷的重点部位和部门,加大排查力度。对单位内部可能发生影响学校政治稳定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和不安定因素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绝不能酿成事端,确保学校政治、秩序稳定。
  五、节日期间举办庆祝活动,要充分考虑安全问题;要教育师生员工文明参加各种文娱活动,在公共场所一定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六、放假期间,各单位对所有用电设备,除特殊用途外,都要切断电源,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个别院系在放假期间允许学生加班做实验的,指导教师要在场,且要严格安全操作程序,确保实验安全。教职工离家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煤气和水阀,做好家庭安全防范。
  七、学生处、校团委和各院系政工干部要教育学生特别是新生,春节期间离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集体外出搞活动的,要严格审批手续,注意遵守地方性规定,要注意到地形、天气等环境变化,防止发生群体性意外事故;教育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防盗、防骗、防交通等自然灾害事故。
  八、严禁校内各商户经营烟花爆竹;教职工要教育子女,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教育学生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以免造成人身伤害或引发火灾。
  九、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大值班巡逻力度,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案事件;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车辆、人员、物品的出入手续;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治安等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校内交通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十、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学校已成立的五个安全督导检查组即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安全督导检查组、校产办企业安全督导检查组、教务处教学实验安全督导检查组、学生处学生安全督导检查组、保卫处治安安全督导检查组(见校保字[2003]222号文件),要分别对所管辖口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查单位,并提出整改期限,按时复查。
  十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管理松懈,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十二、春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节假日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要24小时昼夜专人值班,拥有单独教学、实验、办公楼的单位及各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学生宿舍楼等要有专门看楼人员。看楼人员要经常检查所看楼房的门窗、用电等安全,密切注意进出楼人员,认真盘查陌生人和可疑人员,做好值班登记,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发现案情及时报警。
 
                    
                            河南师范大学
                            二○○八年元月十日

师大卫士

  • 河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在线为您守护平安
  • 校内求助热线

    • 电话:0373-3836110
    • 电话:0373-332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