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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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8-15     浏览次数: 94
校内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
  暑假将至,为保障学校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暑期放假通知精神,做好放假前夕和假期期间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值班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除特殊需要外,各单位对一切用电设备,都要及时切断电源,做到人走断电,防止用电设备长期负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因特殊需要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值班和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个别院系师生在放假期间加班做实验的,要严格安全操作程序,加强药品管理,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实验安全,防范人身、财产受到损害。
  四、各楼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楼房的门窗和楼内的消防安全设施,密切注意进出楼人员,认真盘查陌生人和可疑人员,做好携物外出的物品检查和登记。
  五、教职工离家外出时,要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煤气和水阀,做好家庭安全防范;车辆停放时要锁好门窗,对贵重物品做好防盗报警的保护措施。
  六、学生外出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注意和家长、老师、同学保持联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七、学生外出参加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等,要尊重地方风俗和规定,不和当地居民发生矛盾、纠纷;同时注意地形、天气等环境变化,防止发生群体性意外事故。
  八、学生离校时要确保宿舍门窗关紧锁好,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九、留校学习、考研的学生,在图书馆、教室自习以及在餐厅就餐期间,贵重物品(手机、电子词典、MP3、MP4、现金、银行卡等)要随身携带,不可将其置于无人看管的境地。
  十、发现案情及时拨打110报警或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3326370。
 
                      保卫处
                     2008年6月30

师大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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