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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8-11-21     浏览次数: 1720

 

一、综合管理科

1.负责部(处、室)日常行政事务,综合保障部本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协调校内外相关部门和本单位各科室工作。

2.负责部(处、室)办文、办会、人事、信息工作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国有资产管理、离退休职工等工作。

3.负责部(处、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文字性材料的草拟和整理归档工作。

4.做好部(处、室)文印管理、文件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督查、考勤考核等工作。

5.负责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管理和学生户口的迁入、迁出等户政工作。

6.做好校内外来访单位和人员的接待工作。

7.做好部(处、室)文化建设、环境建设等工作。

8.做好部(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安全科

1.做好防盗、防破坏和其它突发治安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负责案件处理、案情研判、校内巡逻、蹲点值守等工作。

3.做好对发生在校内案事件的初期处置,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等工作。

4.负责校内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学校大型活动(会议)和重要来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5.按照合同约定管理要求,加强对保安员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导指导。

6.落实好保安员岗位责任制,做好对保安员的月度考核、任务协调、工作任务确定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7.协调保安员配合做好学校大型活动(会议)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8.协调保安员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9.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争端等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做好内外协调和部(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防范科

1.指导监督全校各单位开展平安建设活动,落实学校与校内二级单位签订的治安目标责任工作。

2.做好安全防范调研工作,收集校园治安信息,及时掌握校园治安动态,提出学校安全防范合理化建议。

3.对校内发生的一般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等,应妥善处置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办案。

4.对校内发生的经常性案事件,除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外,组织工作人员调阅监控视频、进行蹲点守候等,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切身利益。

5.做好治安检查工作,建立治安工作问题台账,下达治安问题整改任务书,建立健全学校治安工作档案。

6.负责校园外来人员、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与师生员工相关的民事调解工作。

7.负责校内各种大型活动(会议)举办场地的审核批准,拟订会场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8负责学校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及剧毒物品、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的管理指导和安全检查工作。

9.做好内外协调和部(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消防管理科

1.指导监督全校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学校与校内二级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和防火责任制工作。

2.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修、检查和维护等工作,编制年度消防器材购置及使用计划。

3.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对有火灾隐患的单位和部门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督察落实;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重大隐患单位,以书面形式报主管校领导阅示。

4.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联合新乡市应急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业务培训。

5受理各单位装修维修、改建改造等工程的备案,督促各单位做好相关工程的报审和验收工作。

6协助应急管理机构等单位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对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7检查指导校内大型活动(会议)的消防安全工作。

8.值班室接到火警后,本科室工作人员须迅速赶往事发现场查看火情,并视情况逐级上报各级领导

9.认真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问题整改台账,做好消防安全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做好内外协调和部(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策调研科

1.负责全校政治保卫、维护稳定及国家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政治案件预防和学校安全信息情报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2.负责对学校各单位政治安全政策研究、涉密保密、维护稳定及国家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

3.做好学校秘密力量的物建、培训、使用、管理工作,开拓信息渠道,搞好阵地控制,掌握动态反映,确保信息沟通传递机制通顺流畅,信息情报及时准确。

4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对时事政情等有关热点问题的调研工作,及时回应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5.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外籍人员、疆籍维吾尔族人员、外事活动、科研项目等方面的保卫保密、政治审查和信息通报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防止和及时处置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等不稳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维护校园政治稳定。

7.做好教职员工出国(境)审核和申报工作,做好出国(境)教职员工返校后的审查和调研工作,核定师生员工在校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工作。

8.负责与省、市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构的工作沟通和事务协调,接受其工作指导和工作援助。

9.做好内外协调和部(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交通安全科

1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等工作,维护学校交通安全秩序。

2建设维护校园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校内交通安全标志,治理校内车辆乱停乱放

3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负责校内机动车辆配套管理及机动车辆通行证(卡)的核(换)发工作。

5负责学校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会议)的交通执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6协助做好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调查、处理发生在校内的交通事故等工作。

7.做好内外协调和部(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宣传教育科

1.负责规划、落实学校安全保卫、校园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的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全校各二级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2做好学校开展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3.负责制定、落实学校关于进行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等工作。

4.协助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并逐步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

5.负责编印、发放年度大学生安全教育手册,定期在师生员工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6.负责做好安全提示、安全标识等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等工作。

7.负责遴选、培训、管理学生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督促指导做好部(处、室)官方网站、“平安师大·和谐我家”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做好《河南师范大学校园综合治理简报》和《??》编辑和印发工作。

8.做好内外协调和部(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监控管理科

1.负责规划、落实学校视频监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实现视频监控在校园及周边的全覆盖、无死角。

2.做好对视频监控设备设施的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保养工作。

3.做好视频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和保安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指导督查等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关于视频监控工作要求、信息查看调阅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建设和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5.按规定做好视频监控信息资料的储存、管理和归档工作,妥善储存和处理涉密视频资料。

6.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治安、消防、交通管理工作等适时视频监控工作。

7.做好内外协调和部(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综合治理办公室秘书

1.做好对国家、省、市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执行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做好学校校园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3.协调组织学校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校园和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4.做好对校园环境秩序、治安防治、消防监督、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5.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做好制止师生员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工作。

6.做好学校党委、行政和学校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7.做好内外协调和部(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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