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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2-21     浏览次数: 1056

校内各单位: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精神,确保全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学校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3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发布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时代消防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在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在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开展全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全力构筑牢固有效的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维护全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推动实现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并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组织师生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定期推送安全提示提醒,强化消防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二)组织开展校园消防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安全〔2021132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124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1246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1250 号)要求,持续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开展电气火灾隐患和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用堵塞通道、停用消防设施、人员消防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排查,同时加强对校内重点实验室、学生宿舍、图书馆、餐厅、仓储库房、快递收发点、超市等人员密集地的排查,排查违规混存货物等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严禁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办公场所、学生宿舍、教学楼内等人员密集场所,曝光一批典型违规停放电动车行为。

(三)整治校园消防隐患和问题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分类制定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销号,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不留问题和隐患。

(四)强化重要时段消防安全管理

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期间,紧盯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完善应急预案,提前摸排,落实火灾严防严控措施,加强巡逻看护,及时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确保消防安全。

(五)提升消防本质能力

积极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围2021年“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消防安全月主题,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大力普及灭火逃生等基础性自防自救知识技能。在校园内设置消防安全专题专栏、制作展示消防安全教育展板,利用学校公共部位的LED大屏,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警示提示等。

三、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211231日前)。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并安排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排查整治阶段(202211-325)。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总结验收阶段(2022326-31)。各单位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切实健全完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内各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定期会商研判,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统筹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着力提升消防治理水平。

(二)压实责任链条。严格落实省委最严格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各单位履行监管责任,压紧压实各级责任链条,以责任的落实推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的落地。

(三)认真开展活动。各单位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一次电气燃气安全检查、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防范化解消防重大安全风险。

(四)严格排查整治。要扎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及时整改,坚决消除一切隐患。

(五)严肃督导问责。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加强约谈、督办,推动及时解决。对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校内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部署情况,请于1230日前报送至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办公室(保卫处消防管理科),从12月起,每月25日前报各单位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全国“两会”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河南师范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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