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13浏览次数:1467

河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侯进怀书记、高书燕副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高书燕副院长为组长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并遴选产生了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相关培训,了解政策、熟悉规则,确保复试工作科学、高效。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

在国家复试线的基础上,划定专业分数线和研究生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为招生规模的1.2倍。

复试时间:202056-515日为一志愿复试时间,520-30日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依据研究生院安排确定最终的复试时间。

 

四、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书面申请,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合成为1pdf文件,并以“JF+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hnsfdxyzb@163.com。研招办打印申请,审核并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与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同转交复试学院。

 

五、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复试前须准备下列1-4项材料,并在学校研招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另外,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上传提交。

材料清单:

1.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049日公布的《2020年硕士招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名单(一志愿)》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补充材料:(提交前,请按下列顺序,将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2.专家推荐信。

3.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相关要求:

复试前查验考生的上述材料,复试的每场考试均查验本人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每场考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以备核验。

资格审查时将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并将信息上报教育部,上报后不得改动。届时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4四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必须包含听力和口语,也可以包含专业外语。

2.专业复试

3.专业技能测试

4.综合面试,包括工作业绩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

复试方式采取集中网上复试方式进行。面试小组采取集中网络面试的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分科目分项目打分,单科目成绩以百分计,之后再按权重换算为总成绩。

每个考生视频复试的流程如下:

(一)面试小组通过视频核查考生信息、检查考生所处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三)复试笔试科目的现场提问(含专业技能测试的现场提问);

(四)综合面试。

保证每个考生只进行一遍即可完成资格审查、外语测试、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等所有的复试内容。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中各项占比

分类

专业类别

考试科目占比

外国

语复

专业

复试

专业

技能

测试

综合

面试

合计

学术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材料与化工

20

25

25

30

100

 

七、调剂

学院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分类排队。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及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规定。

2.原则上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调剂到我院。已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可调剂到我院。

3.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和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校内学院(部)之间调剂、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统考科目相同门数、考试科目相似门数。相同优先级的按总分排序。

八、录取

学院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依据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并张榜公布,根据录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复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校内调剂的考生,必须参加本学院复试。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本学院必须重新参加综合面试考核。

 

九、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429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长:侯进怀 高书燕

副组长:翟海法

  员:王公轲 上官恩波 秦瑞平 刘海瑞

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0373-332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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