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2-09-16浏览次数:345


河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制度


材院〔20202号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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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师大研〔20205号)、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暂行办法(修订)》(师大研〔2019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依照学院测评实施细则分年级、分专业进行量化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及奖助金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应坚持以下原则:

1.客观性。综合测评要真实准确,全面反映研究生平时表现。

2.公开性。坚持自我评价、群众测评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测评过程透明,测评结果公开。

3.公正性。测评要严格按照测评细则统一标准执行,准确评价、规范操作,确保测评过程及结果公正。

第四条  学院成立综合测评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成员由学院主要领导、副书记、分管副院长、研究生工作秘书、辅导员、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具体工作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年级的测评工作。

第六条  综合测评结束后,各年级测评小组及时向全年级学生公布测评结果,接受监督。

第二章  测评内容与方式

第七条  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一般每年9月份进行,测评上一学年学生的综合表现。测评内容包含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专业和科研创新素质以及体美劳等素质。

第八条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每个学生每学年基准分为60分,个人素质发展测评满分40分(思想道德素质权重20%、专业和科研创新素质权重60%、体美劳等素质权重20%)。

第九条  本细则中思想道德素质、专业和科研创新素质、体美劳等素质单项得分均采用百分制,由每个单项的各类加分项目得分总和进行归一化处理后所得。各单项归一化后分值乘以对应单项权重后计入综合测评总分。

第十条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式:

个人综合测评成绩=60+个人思想道德素质得分×8% + 个人专业和科研创新素质得分×24% + 个人体美劳等素质得分×8%

第三章  测评办法

第十一条  思想道德素质方面:

1.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发布不当言论或有其他违反宪法行为者,该项基准分为0分。

2.参加思想政治竞赛,荣获各类奖项加分见附表

3.学生干部每学年最高计20分,其中基础分10分,贡献分岗位累加。

4.测评年度内荣获国家、省、市、校、院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文明学生、忠信德育奖、“五四”奖章等各类荣誉称号者分别加503020105分。

5.模范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受到省、市、校、院、年级通报表彰者,分别加30251064分。

6.校内住宿并积极参与宿舍文明建设,被评为校文明宿舍的,成员每人加10分。

7.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与家乡疫情防控,受到表彰者每人加10分。

8.因故不能正常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的,按实际旷课学时计算,每旷课1学时扣除5分,履行请假手续,逾期未办理销假手续的视为旷课。

9.违犯校规校纪,被校、院、年级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20105分,集体受到通报批评的,扣除全体成员相应分数。不配合学校、学院和年级工作,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送交相关应报材料者,每人次扣731分。

第十二条  专业及科研创新方面:

1.已修各门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均合格者(即学位课75分以上、非学位课60分以上)加20分,学位课成绩在60分以上,74分以下者每门次扣除10分,选修课成绩在59分以下者每门次扣除20分。

2.科研创新成果

 ①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在SCI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已正式录用且在线发表),影响因子IF≥10.0,每篇加100分;5.0≤IF10.0,每篇加60分;3.0≤IF5.0,每篇加50分;IF3.0,每篇加35分;在学校认定的中文二级顶尖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者,每篇加20分,一般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者,每篇加8分;在校《研究生学报》杂志上刊出学术论文者,每篇加5分;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获优秀墙报奖者,国际会议加30分、全国性会议加20分。论文影响因子以发表当年的期刊最新影响因子为准(若当年度数据未及时更新,则以测评时间节点的期刊影响因子为准。

 ②对于发表于材料科学ESI学科领域源期刊,以及在化学、物理学SCI一区发表的学术论文(不低于2个版面),采取权重加权,按照对应加分标准乘以权重系数1.3予以加分。入选为ESI高被引论文或热点论文,每篇另加50分。为加强人才培养合作,对于与校外单位合作发表的我校第二署名单位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按照第一单位论文标准的40%予以加分。ESI源期刊目录以测评时间节点数据为准;分区以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

 ③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以第一发明人(或除导师外第一)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者,每项加25分;受理发明专利每项加10分。每个学生测评期内专利加分最多不超过3件。获得转化应用的授权专利(转化收益在10万元以上),每到账10万元另加100分。

 ④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每项加500分;二等奖每项加350分;三等奖每项加200分。署名每退后一位计减50分。国家级科研奖励另计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励不重复计分。

 ⑤主持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分别计502010分。

 ⑥参加国家省、市、校、院举办的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等具有重要影响的专业竞赛荣获各类奖项加分见附表

 ⑦上述论文、奖励、各类竞赛层次界定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体美劳等素质方面:

1.主讲校周末文化沙龙,每次加15分,最高计45分;参加校周末文化沙龙听讲活动每次加5分,最高计30分。凡校周末文化沙龙主讲人以参加听讲活动为由计分时,测评期内沙龙卡卡章数应减去参与主讲活动所盖卡章数后再计分。

2.参加院学术活动每次加5分。

3.参加硕博论坛主讲活动、各类文艺演出、文艺征文等活动,荣获各类奖项加分见附表

4.参加各类体育竞赛,荣获各类奖项加分见附表

5.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荣获省、市、校级奖励者,分别加1085分。

第十四条  凡在评审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犯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且不得享受二等以上奖助金:

第十五条  对于思想道德素质突出、学业成绩优良,未出现第十四条所列举情形,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评定为一等奖助金:

1.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者;或作为前3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者。

2.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在国际顶尖期刊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JAm Chem SocAngewandte ChemieAdv MaterPhys Rev Lett发表论文;或在影响因子10.0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且在测评时间节点被引用10频次以上的论文;或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在测评时间节点单篇被引超过50频次。

 3.参加由政府部门主办的省级及以上重要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获得一等奖者(团队项目限负责人)。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超过学院推荐一等国家奖助金名额时,按照综合测评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推荐。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第十七条  参加测评的研究生报送个人自评表时须附有导师评价意见表,表中导师评价意见是导师对该生测评学年在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方法及日常出勤、执行校规校纪等表现情况的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意见须由导师出具并手写签名。

第十八条  评优评先及奖助金等级评定中,综合测评分数相同者,按照专业和科研创新素质得分、思想道德素质得分、在读期间所修各门课业成绩平均分值依序确定推荐排名。

第十九条  同一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不同比赛获奖可累计计分。

第二十条  学生所获各类奖项均需查验原件并附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学生已发表论文须附期刊封面、论文首页(含单位和作者署名信息)复印件各一份;录用论文须附导师签字的接受函、论文首页复印件各一份;论文首页复印件须标明期刊类别及当前影响因子(以当年最新公布为准)。各类成果截止到测评当年831日。

第二十一条  校周末文化沙龙活动以研究生学院卡章次数为准,院学术活动须写明学术内容、主讲人、活动时间及地点并经院相关专业活动负责人签名。

第二十二条  已用于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用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科研成果核分时,只要之前没有参与过综合测评的材料均可参加评审。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学院综合测评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924













附件各类主要活动加分标准


类别

奖励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思想道德素质类

一等奖

50

30

10

5

二等奖

20

15

8

4

三等奖/优秀奖

15

10

5

1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主持

50

20

10


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 等专业竞赛类;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

一等奖

100

60

12

6

二等奖

70

40

8

4

三等奖

50

20

6

3

优秀奖

20

10

5

1

参加英语演讲赛、翻译比赛

一等奖

16

13

10

6

二等奖

13

10

7

4

三等奖

11

8

5

3

优秀奖

9

6

3

1

文娱、体育、硕博论坛

一等奖


20

10

6

二等奖


15

8

4

三等奖


12

6

3

优秀奖


10

5

1


上述获奖得分按照获奖名次取前5名,分别按照对应获奖等级分值1.00.80.60.40.2的权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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