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1739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遴选产生面试小组,并负责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相关培训,了解政策、熟悉规则,确保复试工作科学、高效。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

在国家复试线的基础上,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院代码

学院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

方式

复试分数线

拟招生人数

总分

政治理论成绩

外国语成绩

业务课1成绩

业务课2成绩

02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273

38

38

57

57

23

02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273

38

38

57

57

18

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代码

学院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

方式

报名号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初试总成绩

02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414096603

104763002510012

赵林科

328

02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414093893

104763002510007

陈龙威

278

02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415397622

104763002520018

谢冰

312

 

考生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学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复试时间:2023328日全天为第一批考生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调剂考生复试待调剂系统开放后,另行安排。

四、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中,1-5项所有考生均需提交;6-9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必须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21011日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

补充材料:

6.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8.专家推荐信;

9.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相关要求:

1.学院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上述材料进行核查。

2.资格审查时需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

3.经核查后的考生信息将统一上报教育部。一经上报,信息不得改动。

4.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过程中每场考试均将安排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查验。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需同时出示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形式

下面四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 专业课考试:包含材料研究方法;

2. 专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技能测试;

3. 外国语面试:包含英语听力和口语;

4. 综合面试:包括工作业绩、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等。

复试方式采取线下复试方式,面试小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分科目分项目打分,单科目成绩以百分计,之后再按权重换算为总成绩。

每个考生参加复试的流程如下:

1. 面试小组核验考生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2. 专业知识考试;

3. 专业技能测试;

4. 外国语复试;

5. 综合面试。

保证每个考生只进行一遍即可完成资格审查、外语测试、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所有的复试内容。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中各科目占比

分类

专业类别

考试科目及占比

外国语复试

专业复试

综合

面试

合计

听力(50%

口语(50%

专业课考试(50%

专业技能测试

50%

学术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材料与化工

20%

20%

60%

100%









   六、调剂

学院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分类排队。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所有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 原则上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调剂到我校。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考试科目完全相同、专业代码完全相同、统考科目相同门数、考试科目相似门数。相同优先级的按总分排序。

七、待录取

学院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同一专业内区分初试科目组,依照学院排序规则,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待录取建议,张榜公布,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复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

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学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3.录取时需确定毕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023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需缴纳学费,学费按招生简章上发布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按有关管理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师大研〔20205号)执行。

八、其他

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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