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09浏览次数:38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相关调剂招生政策和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硕和材料与化工专硕具有部分缺额,具体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拟接收调剂人数

备注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仅招收全日制

18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仅招收全日制

19

 

二、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河南省、我校招生简章及我校调剂复试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的报考学校报考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任何一项发生变化均属于调剂。

3.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中进行。

4.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需达到我校规定的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7

37

56

56

273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7

37

56

56

273

5.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 学历(学籍)校验存疑的考生,须能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或证明。

7. 符合我院相应专业的调剂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请考生认真阅读调剂报考条件中关于考生报考专业、科目及学术要求的内容。

三、调剂工作安排

1.调剂志愿填报开通

我院在调剂服务系统开放调剂志愿填报时间为:4800:00,预计关闭时间为:4812:00。后续我院将根据考生调剂报考情况、复试情况等,确定是否再次开放调剂意向。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发布的调剂信息,及时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查阅我院发布的调剂需求,及时填报调剂志愿。

2. 复试形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3. 试时间和地点

学院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拟定为20244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到当天通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4913:00报到,报到地点:东校区综合实训楼1017办公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请提前电话说明情况,并于参加完复试后进行资格核验)。考生报到时,我院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现场核验,请考生按要求提交材料。

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知识考试(时长1小时,东校区综合实训楼1113);

2)外语复试和综合面试(东校区综合实训楼1113候场)。

4. 试名单

调剂意向关闭后,我院会根据调剂报考情况,结合择优原则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差额比例为1:1.2。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生源数进行。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我们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调剂服务平台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已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入校参加复试,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复试名单另行发布。

5.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复试材料,接收复试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应在学院规定4820:00前(如因特殊原因未及时上传材料的考生,请提前电话说明情况,参加完复试请及时上传),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该系统仅支持电脑端,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或火狐浏览器(FireFox)访问)中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接受初步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列表中1-6项为必须材料,所有考生均应提交。其余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时,考生需按次序,将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材料列表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1

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的支撑材料

5

诚信复试承诺书

6

政审表

7

享受其他加分政策须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明。其余考生,不需提交。

8

专家推荐信

9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4820:00。学院将于考生报到时,对考生填报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备核验。

四、复试内容及复试各项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笔试)、综合面试等。

1. 外语测试

考核内容包含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复试面试中的独立环节。百分制,单独打分,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 专业测试(笔试)

材料合成与表征专业知识(参考教材:《材料分析方法》(第 2 版),杜希文、原续波主编,天津大学出版社;《材料合成与制备》,马景灵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详见《2024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内容。

百分制,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综合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复试小组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等学历考生需加试材料物理性能和有机化学,每门分值为100分。复试用书参考招生简章。加试考生请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二)复试各项成绩构成

1. 总成绩= 初试成绩÷5 × 60% + 复试成绩×40%

2. 复试总成绩中各项目占比如下表所示:

分类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占比(%

外语复试

专业测试

综合面试

合计

学术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材料与化工

20

20

60

100

五、调剂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按照分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依据综合成绩和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进行公示。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 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 专业课单科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 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1. 调剂的考生,必须由接收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测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 若有待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在调剂系统内接收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递补。

3. 我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及后续安排

学校研究生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学院会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

考生需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进行体检。拟录取考生,可自行到国家二级以上医院(或河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并520日前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七、咨询电话

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向我院申请调剂。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3-3328030

电子邮箱:hnsdclxyyjs@126.com

八、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373-3328030

学校申诉电话:0373-3329034(研究生院)、0373-3328280(纪委)

九、附则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师范大学相关调剂招生政策为准。后续若发布新的调剂批次,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47

 

附件:

调剂考生的一志愿专业范围及相关学业要求

待调剂专业

调剂考生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其它学业要求

备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外国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硕

0803

光学工程

37

201

≥37

301302

56

≥56

273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依次为:

1. 报考专业相同且前置专业为材料相关

2. 报考专业相同

3. 0856材料与化工、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资源与环境、0877纳米科学与工程,或前置专业为材料相关

4. 其他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0835

软件工程

 

0854

电子信息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7

资源与环境

 

0877

纳米科学与工程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硕

0803

光学工程

37

201204

≥37

301302

56

≥56

273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依次为:

1. 报考专业相同且前置专业为材料相关

2. 报考专业相同

3.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资源与环境、0877纳米科学与工程,或前置专业为材料相关

4. 其他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0835

软件工程

 

0854

电子信息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7

资源与环境

 

0877

纳米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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