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年校内预算及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6   浏览次数:3418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财政继续压减预算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际,2021年学校预算编制将继续落实省财政提出的“坚持大力提质增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要求,切实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确保将资金花在刀刃上。现将我校2021年校内预算编制及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省委及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通盘考虑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全面做好2021年校内预算及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专项的编制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编制原则

1.以收定支,保证重点。在保证人员经费、基本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的基础上,优先投入事关学校发展的重点项目。

2.零基预算,注重绩效。当年安排,当年支出,当年清理。强化资源效益意识,在安排预算支出时优先考虑资金的使用效益,关注资金投入的预期效果。

3.规范收支,反对浪费。各类收支严格依照财务制度规范操作,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控“三公”经费。

三、基础信息填报

(以下数据截止到20201231日)

1、发展规划处

1)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人数(分学院、分学科统计)。

22019年各学院绩效量化评价结果。

3)各学院生师比。

2、人事处

12021年人员经费

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文明奖、取暖补贴、养老金、医疗金、失业金等测算。

2)离退休人员人数

离休人员按厅级、处级、一般人员进行分类统计。

退休人员按工人和干部分别统计,其中退休干部需要按厅级、处级、一般人员进行分类统计。预退人员按工人和干部分别统计。

3)行政教辅部门实有在职人数。

3、教务处

1)本学期各学院选修课人数、公修课人数。

22019年各学院教学、实习等相关工作考核结果。

4、科技处、社科处、学科办

1)科研平台、重点学科的数量(分学院)。

22019年度科研平台、重点学科的考核结果。

四、中期财政规划项目填报

1、各单位应根据发展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向归口部门提交2021-2023年财政规划专项项目。

2、归口主管部门要结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统筹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按轻重缓急遴选、排序,做好备选项目库储备。同时,综合考虑2020-2022年中央专项项目规划情况,原则上已纳入中央专项三年期规划的拟建设项目,不再纳入学校中期财政规划项目备选库。

3、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供的设备清单须有具体技术参数,涉及大型修缮的项目须有工程概算。

4、学校审核论证后确定2021-2023年财政规划专项项目,并从中遴选列入2021年校内预算。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各单位申报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专项项目,需填写河南师范大学项目库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4)。

2.归口主管部门收取各单位申报项目,结合主管业务中长期规划,遴选2021-2023年分年度规划项目,并填报《河南师范大学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3.各申报单位应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归口单位,归口单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分层次形成建设规划项目库,汇总后于202115日前报送财务处。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分管校领导签批后送财务处计财科,电子稿发送至财务处赵顺兵电子邮箱zhaoshunbing@htu.cn

财务处

20201214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项目库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绩效指标设置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