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办财〔2021〕181号)要求,按照学校领导指示,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并将《通知》全文予以公布,请各部门及时下载通知,对照治理范围及重点内容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于8月6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报送财务处。
联系人及电话:宋来忠3328851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2.关于成立河南师范大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
财务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