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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字〔2018〕6号: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3-16   浏览次数: 167


校党字〔20186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河南师范大学

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2018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推进师德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高校教师的理想信念、政治素质、思想修养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长期以来,我校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从职业操守,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严谨治学、潜心育人,敢于担当、倡和出新,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使“学在师大”的响亮品牌享誉中原大地。但也存在着个别教师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极少数教师学术不端、言行失范、道德败坏等问题,损害了我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于教育和引导我校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对于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遵循,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结合我校教师的师德现状,找准与我校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贴近性、实效性,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落实教师主体地位,密切关注教师的发展诉求和价值期望,激发教师建功师大、发展师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探索新时代师德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善于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丰富师德建设的载体渠道,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总体要求: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互协同,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互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教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弘扬尚诚朴、勤学问、重团结、养正气的优良学风,积极践行明德、正学、倡和、出新的校风和修至学、立世范、启智慧、益品行的教风,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示范者、引领者、维护者,自觉在建设国内知名、区域引领、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和让中原更加出彩的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三、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举措

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将师德教育摆在我校教师培养首位,贯穿广大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紧扣时代主题,突出时代精神,创新政治理论学习理念、模式和手段,坚持周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引导教师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以正面引领为重点,组织开展宣传师德典型、深化学术诚信教育等活动,发挥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模范标兵等一线优秀教师,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七育人”先进个人、校园“十大育人楷模”等先进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人的感人事迹诠释忠诚履职、教书育人的师德内涵,引导教师成为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践行者,增强教师践行师德要求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以知行合一为根本,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增强师德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

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营造浓厚的师德建设氛围。加强法制宣传,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河南师范大学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以文化人,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生动展现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加强节点教育,以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为契机,通过网络、广播、报纸及微博、微信等平台,集中宣传优秀教师、优秀团队的典型事迹。加强舆论引导,抢占舆论制高点,掌握舆论管理权、主动权、主导权,关注教师思想动态,对于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给予及时关切和有效引导。

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把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师德建设纳入人事录用工作范围,严格教师资格认定和准入制度,推动建立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等进行综合考察和严格把关。严把日常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要求,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教学督导、学生评教、舆情搜集等机制,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严把评价关,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组织好考核实施,成立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河南师范大学师德建设考核办法》,综合运用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学校抽样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全校师德实际情况。开展好考核反馈,及时将考核结果通知教师本人,考核结果优秀者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向教师本人说明理由,并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运用好考核结果,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职称聘任、导师遴选、职务晋升等各环节,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担当。

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通过新入职教师“认家门”暨入职宣誓仪式、退休教师“荣休”典礼和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七育人”先进个人、校园“十大育人楷模”评选表彰等活动,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评先工作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教师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关心解决实际困难,关注他们在户籍、住房、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合理诉求,增强教师的归宿感和获得感。

建立健全师德惩处机制。完善规范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推动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问责制度。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党员发展、评优评先、研究生“推免”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的,学校将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等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和开除等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者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组织体系

加强师德建设组织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学校由分管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师德建设工作,并推进成立河南师范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

明确师德建设责任主体。师德建设要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单位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落实本学院的组织实施,把师德建设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一位教师,体现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中。

强化师德建设研究督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和探索新时代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把握特殊性、增强引领性、体现前瞻性。学校将研究设立师德建设研修基地,搭建教育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科学化水平。建立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采取单位自查、统一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进行督查。

落实师德建设保障条件。学校和各单位要为师德建设工作的开展出台政策、营造声势、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集中优势资源,建立工作队伍,设立专项经费,确保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顺利推进。

全校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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