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刘文华教授来我校讲学

发布者:赵东方发布时间:2009-05-12浏览次数:760

    5月12上午,应我校法学院的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刘文华教授在党校教室为学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经济法三论》的学术报告。报告会之前,法学院院长黄进才代表焦留成校长向刘文华教授颁发了我校兼职教授聘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谢华,新乡市法学会秘书长孙勇,法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共300余人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王鹏祥主持。

报告会上,教授结合自己多年来的研究成果,从经济法的起源论、调整论和本质论等三个方面对中国经济法的现状和定位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提出经济法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是“两只手”相结合的产物;强调经济法既能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又能调整横向经济关系,是平衡协调法,社会责任本位法,以公为主、公私兼顾法,系统调整法。教授精辟独到的分析、幽默诙谐的语言博得了现场听众阵阵掌声。

刘文华教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最早的两位经济法博士生导师之一,是中国经济法学的奠基人,现任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

(法学院 于庆生)

  • 河师大法学院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