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才院长出席新乡市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并当选为法制委员会委员

发布者:张震发布时间:2016-03-03浏览次数:394

 

2016225日至28日,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新星大剧院胜利举行。我院院长黄进才教授作为第十二届新乡市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依次表决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新乡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决议、关于新乡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关于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预算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黄进才院长当选为新乡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并再次当选为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另外,经过认真收集总结、调研论证,黄院长向大会提交了八条关于师大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环境治理和房屋产权证办理等关系师大发展和民生方面的建议,充分履行了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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