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7日下午,法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大会在崇法楼301举行。校党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丁西川应邀出席。法学院党委书记任永利、院长王鹏祥及全体党员参加了大会。大会由王鹏祥同志主持。
首先,王鹏祥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随后,任永利同志代表院党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首先从以提升基层组织执行力为目标,不断加强班子建设;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能力、社会服务水平;以立德树人为宗旨,不断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等四个方面,对过去三年的工作进行了重点回顾。在回顾过去的基础上,总结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多措并举,不断改进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作风,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解决措施。报告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学院要始终把发展作为办学兴院的第一要务,要特别高度重视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推进发展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维护政治稳定的能力、加强党的建设的能力,积极探索一条教学与科研融合、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互动、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联动的新路子。为实现这一目标,学院要着力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助推学院“转型升级”;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形成优良学风;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学院科学发展。报告号召:全院党员、师生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依靠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继续发扬求实创新、自强不息、知难而进、矢志发展的精神和勇气,共同创造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
大会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采用20﹪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法学院新一届党委委员会委员。经过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过程有效。大会选举任永利、王鹏祥、葛照金、韦留柱、于庆生、张震、马淑明为新一届党委委员会委员。
会后,法学院新一届党委委员会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永利为法学院党委书记,葛照金为党委副书记,拟确定委员分工如下:王鹏祥任组织委员,葛照金任宣传委员(兼),于庆生任纪检委员,韦留柱任统战委员,张震任保卫委员,马淑明任青年委员,选举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新一届委员对今后工作进行了讨论。
(法学院 刘静 刘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