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通知,我校2017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具体要求如下:
1、拟申请参加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注意查看《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http://stu.htu.edu.cn/index.php?g=&m=article&a=index&id=1692)。
2、已参加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再参加校园地助学贷款,暑假前未参加的拟申请贷款的老生可继续申请(暑假已申请并统计过的不用再次申请和统计)。
3、拟申请贷款的同学请于2017年9月18日下午6点之前到法学院办公室205统计完毕。
4、2017级研究生申请贷款电子数据录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同学在申请时学院选择选择研究生学院。贷款申请电子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24点,详细操作请查看《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5、未在统计表登记的同学不能申请参加本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
研究生院 法学院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