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伟教授荣获“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发布者:张震发布时间:2020-06-12浏览次数:649

612日,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荣誉证书颁发仪式在郑州举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法学会联合授予我校法学院张志伟教授等10名同志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省法学会会长刘满仓,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韫,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承先,省法学会副会长谢德安等出席并为获得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称号的10名同志颁发证书。

刘满仓在讲话中首先向获得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称号的10名同志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这项荣誉的获得是各位长期以来辛勤努力、刻苦钻研的结果,要珍惜这项来之不易的荣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继续不懈努力奋斗。要强化政治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做让党放心、为国添彩、为民解难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发挥作用,在实践中奋斗、在实践中提高,在推进法治河南、平安河南建设中施展才华、展现作为、作出贡献。

李承先在讲话中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中青年法学家提出殷切希望,他指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积极服务法治实践,立足河南实际,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研究重大法律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对策建议。要立足本职搞好人才培养,把法学教学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为我省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作出应有贡献。

据介绍,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法学法律人才,为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河南平安河南建设提供人才支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法学会共同举办了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在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过个人申报、初评推荐、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结果公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等程序,最终从39名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同志,授予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

法学院历来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学院有三名教授连续三届在此项评选中荣获此殊荣,标志着我校法学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师水平在省内居于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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