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副处级干部任免宣布会议

发布者:赵东方发布时间:2020-11-22浏览次数:852

11月20日,学院在崇法楼301召开副处级干部任免宣布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马治军、校党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赵新生、校党委办公室徐鹏鹏出席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壬主持,法学院全体教工参加会议。

赵新生同志宣读了校党委任免决定:田月红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科级职务,试用期一年;胡光同志任法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科级职务,试用期一年;郭少飞同志任法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科级职务,试用期一年。


会上,马治军对法学院这些年的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他强调,这次处级干部调整是校党委通过反复酝酿、统筹考虑作出的决定,不仅考虑到法学院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又经过了广泛的调研和严格的程序。他代表校党委对法学院领导班子提出了新希望、新要求:第一,新任职干部面对新的岗位、新的挑战,要认真对待组织的安排,尽快进入角色。第二,干部调整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作,引人才、抓内涵、出成果、上平台是学院目前极为重要的工作,学院班子成员要担当起各自的职责,把法学院的工作搞上去,让法学学科在学校整体发展大局中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三,要强化规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围绕法学院的目标,立足现实情况,一步一步把法学学科做得更好。

张壬代表法学院对学校各位领导长期以来的关心、指导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法学院新一届班子和全体老师一定坚决拥护校党委决定,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团结带领法学院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锐意进取,为推动学院和学校事业在“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任职干部在会上做了表态发言,感谢组织的信任,感谢学院干部职工的理解与支持,并表示面对新工作、新岗位,会尽快适应环境,转变角色,发挥好参谋助手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班子成员,团结好学院同事,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助力科研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为学院事业发展努力拼搏,共同推进学院的长足进步。

 

                    (法学院  赵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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