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关于《恩格斯历史合力论的法哲学意蕴》研讨会

发布者:赵东方发布时间:2021-04-16浏览次数:273

415日下午,法学院法理团队在崇法楼303会议室展开学术活动,研讨徐晓老师新作《恩格斯历史合力论的法哲学意蕴》,多名老师和研究生参与本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魏天辉老师主持。

研讨会伊始,魏天辉老师对徐晓老师及其文章进行隆重介绍,并对出席老师和学生表示热烈欢迎。会上,徐晓老师对其文章进行解读。首先,徐晓老师认为,历史合力论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历史合力论形成的过程中,恩格斯对法的现象的认识,起到了重要作用。其次,徐老师向在座老师和学生阐述了历史合力论的法学渊源及其提出的法学背景。随后,他对历史合力论的法哲学内涵进行详细讲解,他指出,法律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经济要求意志化的表达,是一种意志化的相对独立的力量。最后,徐晓老师对该文章进行总结,探索历史合力论的法哲学意蕴对当代法学研究与法治建设大有裨益。徐晓老师解读后,郭少飞老师指出本文的研究内容具有强烈的法学时代价值,并提出建议。李宏老师表示,文章结构完整,就其题目设置提出个人观点。其余老师也纷纷表达其观感。

会议结束后,徐晓老师与在座老师和学生热情互动,交流感受,同时鼓励研究生积极进行科研活动。本次研讨会促进了师生之间的沟通,营造了我院浓厚的学术氛围。

(文/张宁 图/朱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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