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官实务》课程第二十三讲继续开讲

发布者:董传举发布时间:2021-05-11浏览次数:195


               511日,法学院《法官实务》课程第二十三讲如期而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翟晓法官以《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与知产法律风险防范》为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节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的法官实务课程。

    知识产权实质上是国家通过法律而强制给予知识创造者的一种独占垄断权,其他人如果要使用该项知识必须征得权利人的同意或支付对价。翟晓法官提到: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系企业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因知产权利冲突引发的法律风险最为隐蔽和复杂。牛忠喜商标侵权案件直观地展现了因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所引发的当事人之间旷日持久的诉讼纠纷,翟晓法官围绕该案进行了细致讲解,使同学们对商标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利益协调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翟晓法官集中讲解了姓名权与商标权、商品商标权与服务商标权、商标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权与外观设计之间这4项具体的权利冲突与边界厘定,由点及面,发人深省。

    最后,翟晓法官谈到,知识产权权利间存在冲突是正常现象,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权利基础,未必意味着可随意行使相关权利。我们应当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为基础和前提,正当行使权利。实践中,需要以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以及保护合法在先权利原则为出发点,具体评判不同合法权利冲突中的是非关系。

/文  法学院 张文君 张晓宁 董传举


  • 河师大法学院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