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法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崇法楼303会议室举行,会议聚焦《法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草案)》审议与表决。会议由学院分工会主席、副院长史春花主持。
会上,史春花介绍了《法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草案)》的制定背景、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该办法(草案)在多次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多方面的工作成果,旨在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励教职工积极投身学院各项事业发展。随后,与会代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围绕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分配细则、教学科研权重等关键条款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讨论,并就关键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经过充分的交流与沟通,代表们达成了广泛共识,一致认为该办法(草案)符合学院实际情况,能够有效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学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不断提质增效。最后,会议进行了表决,全票通过该办法(草案)。
院长于庆生作总结,他表示,本次会议是学院深化内部治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并对大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绩效改革为契机,激发教学科研活力;二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策执行与学校“双一流”建设战略协同推进;三要凝聚发展合力,发挥教代会民主监督作用,共同推动法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大会在民主、务实的氛围中圆满闭幕。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学院在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方面的积极态度和务实作风。未来,学院将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谋突破,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法学院 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