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十四五”时期学校事业发展成就,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总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次总结工作涵盖学校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各教学科研单位规划以及各部门落实方案的完成情况。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1.主要成就与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梳理“十四五”期间在事业发展各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对照规划文本,逐项检核主要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
2.主要问题与挑战:客观分析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以及面临的内外部新形势、新挑战。
3.未来发展方向:结合当前发展基础与形势任务,初步提出“十五五”时期事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战略重点与思路建议。
二、工作分工
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分工,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相关规划的总结工作。具体见下表:
“十四五”规划总结工作分工表
类别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 |
总体规划 | 学校总体规划 | 发展规划处 |
专项规划 | 教育教学与学生发展专项规划 | 教务处 |
高层次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 人力资源部 | |
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专项规划 | 科技处 | |
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规划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
教师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 教育学部 | |
教育信息化和校园建设专项规划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 |
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专项规划 | 党委宣传部 | |
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规划 | 党委组织部 | |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 | 党政办公室 | |
教学科研单位规划 | 各教学科研单位规划 | 各教学科研单位 |
部门 落实方案 | 各部门落实方案 | 各部门 |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附件1中的数据由各承担部门填报,各项规划总结模板见附件2。
2.各单位纸质版材料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专项规划总结需报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dfgc@htu.edu.cn。
报送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
报送地点:勤政楼发展规划处404办公室
联系人:史璞 3328897 蒋祎 3329389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评估表.docx
发展规划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