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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规划处
关于开展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中期评估和发展指标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21      访问次数: 996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中期评估和发展指标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重点评估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各项指标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着力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中期评估的促改促建功能,切实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强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顺利、高质量完成,确保学校“十三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估任务

1.学校事业发展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学校“十三五”规划中10个方面86项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突出对关键办学指标的完成进度、制约因素、趋势判断、调整建议进行深入分析。

2.学校事业发展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对学校“十三五”规划中不能量化的各项发展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突出各责任单位的自查自摆,形成专题分析报告。

3.各学院事业发展指标与任务的完成情况。各学院对照本单位的“十三五”规划,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且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上述各项评估任务的起止时间为201611日至2018930日。部分项目在时间节点方面如有特殊情况请作出说明。

三、责任分工

“十三五”事业发展中期评估及指标调整工作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主要负责,全校各单位共同参与。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学校事业发展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评估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

工作方式:

1)发展规划处整理学校10个方面86项发展指标和各学院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截至201811),并通过OA系统便笺发给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完成时间:1016日前)。

2)相关职能部门在认真核对相关数据的基础上,补充201812日至2018930日期间的相关数据,填写“十三五”事业发展各项指标中期评估表;校准各学院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等各项数据,并及时将校准完善后的数据和填好的表格发送给发展规划处。(完成时间:1025日前)

3)发展规划处将各学院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发送给各学院,各学院校对无误后再反馈给发展规划处。(完成时间:1030日前)

2.学校事业发展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相关职能部门

工作方式:

1)发展规划处将学校“十三五”任务分解表通过OA系统便笺发送给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完成时间:1016日前)

2)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任务分解表进行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填报完成任务分解表。以此为依据,对能否完成相关任务进行预测,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将填好的任务分解表和专题分析报告反馈给发展规划处。(完成时间:1030日前)

3.各学院事业发展指标与任务的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各学院

工作方式:各学院对照本单位的“十三五”规划,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学院自查自评侧重本单位“十三五”各项指标的完成度、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改进举措、是否需要调整指标及依据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将自查自评报告与校准后的学院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反馈给发展规划处。(完成时间:10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性,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参与,亲自把关,亲自提出相关意见建议,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中期评估任务圆满完成。

2.认真进行自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紧扣发展指标和工作任务,突出履职情况,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举措建议。对于个别确实无法完成的发展指标和工作任务,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其它问题和意见建议一起,汇总形成单位自评报告。

3.紧扣时间节点。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应该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评估工作,完成相关评估任务。1115日前,学校将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及关键指标调整工作,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前期总结和后续部署。

4.材料交送方式。为贯彻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或“零次跑”工作要求,落实《河南师范大学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校党字〔201883号),不再报送纸质材料,请各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通过OA系统发送给发展规划处史璞老师,工作人员报送时要写明“经某某领导审核,同意报送”字样。

联系人:罗红艳 3329388

       史  璞 3329389

  

发展规划处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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