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国内外专家学者短期来访讲学的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我室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提高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层次与质量,扩大我室在国内外的影响,合理使用外国专家经费,特制定资助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室访问讲学暂行办法。 一、资助范围 1.邀请国际著名专家学者来访,将申请学校全额资助其来访的费用,包括国际旅费、住宿、餐饮、交通等。 2.邀请国家工程院院士或科学院院士,将根据其来访的时间长短、工作内容向学校申请提供国际旅费、住宿费、讲课费等,资助额度不超过1.5 万元/人。 3.对于与实验室保持长期合作交流的专家学者,实验室将根据其来访的时间和工作内容,提供一定的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1万元/人。 4.邀请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的博士生导师、教授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实验室将提供一定费用的招待费:包括住宿、餐饮、市内交通等(与学校统一标准元)。 5.国外来访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实验室将提供一定费用的招待费:包括住宿、餐饮、市内交通等,但通常不包括国际旅费。 6.对于讲授研究生专业课程的专家学者,实验室将提供一定的资助,包括旅费、住宿、交通、讲课费用等或一次性仅提供讲课费用(参阅学校标准)。 二、申请程序 对于国外专家学者的邀请,根据实际需要以及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制定每年的邀请计划。认真遴选被邀请者。并于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先报实验室室务会审核,后由实验室报科研处,科研处将会同相关部处审核申请材料,提出优先资助人选,报学校审批。 对于国内专家学者的邀请,应由课题组长或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报实验室室务会审批。 三、管理办法 专家到访前,应提前填写河南师范大学聘请校外专家来校讲学登记申请表并向科研处申请相关资助。 讲学活动计划应包括时间、地点、接待安排和负责人,需及时与室办公室主任联系有关事宜,张贴学术活动告示(包括与科研处办公室联系提请网络告示),安排必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场所,开展学术研究、项目合作等。 四、学术报告的宣传报导工作由实验室具体负责,包括新闻稿件与摄影等。 河南省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
2009年3月1日 附:邀请国内外专家短期来访讲学申请表 邀请外国专家短期来访讲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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