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12-11-05浏览:967设置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领域,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我校从1999年开始招收培养教育硕士,河南省首家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单位,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培养经验丰富。2012年面向全国招收200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2009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领域(专业)

学科教学(历史)

三、考试科目

1. 全国联考科目: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共计2门。

2. 复试科目:专业课及政治理论。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考试及录取

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625日—7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考生于7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考生所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于10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2.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为全国联考,时间1028日,上午8:30-11:30: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下午14:30-17:00:外国语。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和复试。进入复试考生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到研究生院学院申请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必要时将要求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课考试及面试。

3. 录取

学校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在10月初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五、学习年限、学费及培养方式

我校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为3年,学费共计15000/人。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学位论文结合工作实际不脱产完成。修完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国务院学位办授权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六、招生领域(专业)、复试专业课名称及参考书目

学院及联系电话

招生领域及人数

复试专业课及参考书目

历史文化学院

0373-3326384

学科教学(历史)

10

中国通史:《新编中国通史》,邱树森、陈振江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版。或其它版本的中国通史教科书。

 

七、考试指南

英语参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参考《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如有需要,可与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复试专业课和政治理论,参考书由考生自行解决。

八、联系方式

  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邮编:453007

联系人:梁老师(研招办)  电话:0373-3329034

        黄秋啸 (历史文化学院)0373332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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