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发布者:刘敏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581

依照《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河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2023年度)》,为切实做好环境学院2023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复试工作,保证接收免试研究生质量,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全面衡量、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 复试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的分配调整、复试办法的制定、录取名单的审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

2.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治国副组长:张鑫

成员:谢友海,鲁鹏飞,朱桂芬,蒋凯,闫旭,李想,康威

工作秘书:王彦斌

3. 成立复试小组,依据本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 接收名额

根据2023年河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https://www.htu.edu.cn/yjsxy/2022/0916/c2805a251996/page.htm),我院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9名,其中学术型硕士6名,专业型硕士3名。

四、 接收免试生的申请程序

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查阅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然后将报名信息打印连同报名材料一并邮寄(或送达)至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区综合实训楼1406)。

2. 申请时间:2022年9月28日~10月4日,截止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但最迟不晚于10月7日。

3.  申请者网上报名通过后应提供的材料:

①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② 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推免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 复试方式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口试,主要包括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专业外语、外语口语等。面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按满分100分当场给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

3. 复试时间及地点

我院推荐免试招生复试原则上进行一次,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8:30,地点:东校区综合实训楼1511会议室。

注:所有参加推免复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六、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与录取办法

录取时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前提下,依据考生各项成绩计算出来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但具有以下2-4中所列不予录取项的考生除外。总成绩计算如下:

1. 学术学位的复试成绩100%;

2. 专业学位的复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

3. 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综合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计算汇总,并按前述公式计算总成绩,张榜公布,根据录取规定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6. 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规定为准。

七、完善申诉复议

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举报投诉电话:0373-3326811(研究生院)

 0373-3328306(环境学院)

环境学院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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