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喷泉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5-29浏览次数:1478

图书馆广场音乐喷泉是学校校园美化亮化工程的组成部分之一。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使用,为学校文化建设和师生活动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基本原则

音乐喷泉的使用要与学校文化活动宣传要求和教职工需要相符合,要与正常的教学、科研相适应。管理中秉承集中统一、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安全使用的原则。

二、权限及职责

按照学校工作职能分工,音乐喷泉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喷泉的开启;

2.负责操作员的培训,确保操作员熟练操作;

3.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

4.负责设备的安全使用;

5.负责对喷泉蓄水池进行定期清理排污;

6.负责在喷泉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三、音乐喷泉开启时间

音乐喷泉的使用要以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为前提,保持与学校文化宣传氛围相一致。具体安排如下:

1.每周六、日晚开启1个小时(冬季18:30-19:30、夏季19:30-20:30);

2.遇到重大节日、学校重大活动时,根据需要开启;

3.遇有特殊需求,临时开启;

4.遇有恶劣天气,不具备开启条件的,暂停开启。

四、临时开启申报程序

需要音乐喷泉临时开启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一天向校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宣传部通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临时开启。

五、维护保养

音乐喷泉维护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日常保养是每次开启前进行检查,包括水路、电路、清洁等内容;定期保养主要是指每学期进行水池沉淀物清理和冬季排水保养(11月至次年3月,此时段喷泉不开启)。

六、操作人员职责

操作员在喷泉开启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操作人员应做到“三熟悉三会”,即熟悉操作方法、熟悉保养守册、熟悉安全规范;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2.开启前应检查水位、管道、喷头、控制柜及供电线路是否正常。

3.使用时,注水高度应高于射灯面,必须淹没射灯灯面3-5厘米。

4.定期检查水质清理池中的杂物,定期更换池水,保持清澈干净。

5.使用完毕后关闭控制开关和总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