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5月 17日更新内容:增加附件2招生指标公布)

时间:2021-05-06浏览:1187设置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及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面试;

2. 德智体全面衡量,重点考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

3. 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2021年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对应化学一级学科招生研究方向分组情况,我院成立“2021年化学化工学院博士招生普通招考第一考核小组”、“2021年化学化工学院博士招生普通招考第二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均由相关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1人,工作秘书2人。

 

三、考核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我校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各类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要求,于考核前由研究生院会同我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二)考核形式

我院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

1、“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由我院成立不同考核小组分别采取现场考核和网络远程视频考核方式,按照《河南师范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程序、考核内容等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2、“普通招考”考核内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绿码(通过支付宝-豫事办-健康码获取),并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按照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515日上午8:3011:30    外国语

2021515日下午15:0018:00    业务课一

2021516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

2)复试

拟定于517日下午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要求等在复试前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学术水平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a.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b.英语听说能力,占10%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

d.科研潜质,占10%

e.综合素质,占1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

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全文、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立项证书、科研获证书以及其它代表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3. 初试为复试资格考试,即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化学一级博士点的复试线要求取得复试资格,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依据。

4. 录取时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前提下,依据考生各项成绩计算出来的复试总成绩按导师报考生源排队、按导师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

(二)录取步骤

化学一级博士点拟录取考生,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汇总后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河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517日上午。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复核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规定为准。

化学化工学院

2021517

                           

 

附件1

2021年化学化工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江智勇  来俊军

副组长:仉华  李朝阳

 员:郭玉明  白正宇  张贵生  张新迎

 

 

附件2

2021年化学一级博士点(070300)招生指标公布

26(含硕博连读拟录取3人、申请考核制拟录取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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