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照《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师大教〔2024〕2号)具体内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条件
(一)普通类推免生推荐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2.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不含公费师范生)的前40%(含4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20%(含20%)。
3.英语水平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所修外语为小语种(日语、俄语)的学生,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及格或相应等级测试成绩。
4.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二)硕师计划类推免生推荐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有志于从事农村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2.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60%(含6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30%(含30%)。
3.英语水平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所修外语为小语种(日语、俄语)的学生,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及格或相应等级测试成绩。
4.在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类论文者,或参加过一学期支教的师范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原则要求为师范类专业,学生接收单位须填报我校。获得推免资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与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体局或任教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毕业时须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硕师计划”研究生,无法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或特岗教师,将取消培养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推荐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2.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不含公费师范生)的前40%(含40%)。
3.英语水平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所修外语为小语种(日语、俄语)的学生,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及格或相应等级测试成绩。
4.身心健康,达到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体检和心理测评的相关文件要求,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服从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支教地的统筹安排和调剂。在公示支教团志愿者校内正式入选成员名单之后,入选志愿者不得因学术直保、就业等其他任何原因放弃支教资格。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师范生、非师范生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者,获得国家级科技类竞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者,或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注册志愿者,或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所学专业符合服务地学科专业需求者,或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优秀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具体选拔程序由校团委统一安排。
二、推荐排名计算办法:
1.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和素质类综合成绩构成。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下列条件,严格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人选排名顺序。
2.学业综合成绩占90%。学业综合成绩使用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加权学分成绩,计算公式为:
课程成绩按各课程第一次所修成绩计算。计算方法为:学业综合成绩=(每人三年学业综合原始总成绩/第一名三年学业综合原始总成绩)*90。(注:第一名为本专业报名参加推荐免试同学之中成绩最高分。五级制成绩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科目换算分数为95、85、75、65、55,二级制成绩为合格、不合格的科目换算分数为:80、55。
3.素质类综合成绩占10%。素质类综合成绩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1)参军入伍服兵役占2%。
(2)参加志愿服务占1%。注册《中国志愿服务网》,并获得全国性项目志愿服务证书。参加志愿服务以中国志愿服务网公布的全国性项目为依据。
(3)到国际组织实习占1%。参加联合国下组织实习项目1个月及以上,凭实习证明,并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4)科研成果占3%。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计算方法:分数=(每人科研成果总分/第一名科研成果总分)*3。(注:第一名为本专业报名参加推荐免试同学之中成绩最高的)
学生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且署名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论著),中文核心期刊按照影响因子档次(1以上,1至0.5,0.5以下)每篇加8、6、4分;SCI,EI等重点期刊按照一区、二区、三区、四区每篇加20、16、13、9分(需出具复印件,未发表不计算)。注:以独立作者发表科研论文在上述加分基础上奖励加5分。
(5)竞赛获奖占3%。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认定并发布的竞赛名单为准)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计算方法:分数=(每人竞赛获奖总分/报名中第一名竞赛获奖总分)*3。(注:第一名为本专业报名参加推荐免试同学之中成绩最高的)。
“挑战杯”、“互联网+”等学术专业竞赛国家级金奖项目主持人加30分,小组成员加15分;银奖项目主持人加20分,小组成员加10分;铜奖项目主持人加16分,小组成员加8分。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获国家一、二、三级奖项,团队成员分别加15分、13分、11分。化工设计大赛获国家一、二、三级奖项,团队成员分别加15分、10分、7分。注:与专业无关类竞赛获奖不予加分。
4.科研成果与竞赛获奖考核中,学生需提供个人学术贡献说明材料,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严格审核、认定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计算分数时,按学业综合成绩与素质类综合成绩得分总和进行总排名,总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出现并列,以学业综合成绩优先。
三、推免工作有关说明:
1.凡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
2.同专业内排名以推荐排名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名涉及到不同专业时,排名方法依据本人推荐排名计算名次在本专业内学生总数的所占百分比值由小到大排序;排名涉及到其他资格要求时,根据资格获得情况先进行分档。
3.其他类型推免生按学校文件政策执行。
4.推荐人选确定后公示三天,对不符合推荐条件或者存在舞弊行为的学生经核实后取消推荐资格,推荐资格依次按照排名后延。
5.具有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
6.具有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公费师范生须经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县(市)任教不少于6年,期间不得办理解约)后,可进行推免。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是与上级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8.本细则适用2021级本科生。
9.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10.监督举报电话:0373-3326337。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构成表。
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构成表
综合评价成绩 | 类别 | 占比 | 占比合计 | ||
学业综合成绩 | --- | --- | 90% | 90% | |
素质类综合成绩 |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2% | 10% | |
参加志愿服务 | 1% |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1% | ||||
科研成果 | 3% | ||||
竞赛获奖 | 3% | ||||
合计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