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
为加强我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院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章 学生干部的行为总则
一、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带头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积极贯彻执行学院的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在工作中积极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
六、克服官僚作风,在工作中应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对待工作中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要有勇于承担责任的工作作风。
七、经常性地关心部门成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
八、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能够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喝酒、说脏话,穿拖鞋、短裤,袒胸露背等有损学院学生干部形象的言行。
第二章 考核目的、对象、内容及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学生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为打造化学院特质的学生干部队伍而努力贡献。
二、考核对象
团委学生会部长、副部长 年级委员及班级委员
三、考核内容
从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与评定。
(一)思想素质
1、政治素质:
政治立场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
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
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
(二)工作能力
1、决策能力:在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进行正确决策。
2、组织能力:在活动中,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能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宣传能力:主动学习时事政治理论 ,能够很好地把握自身的言行,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并运用于工作中,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公关能力:积极开拓交际圈,善于与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团结协作
5、调研能力:经常性地深入调查,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并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队的工作。
三、考核程序
1、建立《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档案》。
2、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
3、建立考核小组
(1)团委学生会
考核小组组长:主席团
考核小组组员:团委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
(2)年级
考核小组组长:辅导员
考核小组组员:兼职辅导员
(3)班级
考核小组组长:年级长、年级团支书
考核小组组员:各班班长及团支书
四、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各部门应充分重视。
2、学生干部自任命当月建立考核表。
3、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及组织评定。
4、团委指导老师考核主席团及两办主任;主席团及两办主任负责考核各部副部长;各部部长、副部长负责考核本部门干事,实行分层负责制。
五、考核评分
本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评执行方法
优秀:颁发奖品
良好:向考核小组上交书面检讨
合格:向团委老师、辅导员上交书面检讨以及当面检讨
不合格:取消学院评优资格,并根据个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考评准则
一、思想素质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2、在公共场合用语得体
二、工作及活动
三、生活态度
四、学习成绩
1、工作态度
(1)工作时,热情、认真、态度谦和
①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热爱本职工作
②工作中,敢于承担责任
③工作中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以及良好的时间观念
2、值班
包括团委学生会例会、本部门会议及另行通知的各项会议,认真做会议纪录
3、活动考勤
(1)院级大型活动,学生干部及各部门干事均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
(2)其它部门组织的活动,由办公室协调调派到场的人员,调派人员必须准时到场
二、学习成绩(10分)
团委学生会成员要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矛盾,既要抓学习又要抓工作,在学习中也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做全面发展的学生。
1.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干部提出表扬并进行加分
2.学生干部在考试中作弊受处分或记大过者
1.行为举止
(1)衣着得体,举止得体,使用文明语言,主动问好,注意个人修养,能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者
(2)在公共场合用语得体
1、提出合理、可行建议
(1)提出合理、可行建议,提出具体方案,
2、工作表现
(1)在工作中,表现应良好且积极服从安排并准时到位
3、工作任务
4、及时汇报工作
对所负责工作在发生重大情况时,提前一定时间向上级汇报
(1)凡院团委学生会要求上传下达的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完成
(2)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向团委老师汇报,且汇报时间与活动开始时间要有一定时间(如:提前2天以上)
5、工作中,不带有存在自私心态及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
6、各类材料的上交情况(包括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
1、自我考核(5分):
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每月实行一次自我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考核项目为:考勤、工作态度和工作情况三部分,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
2、群众考核(10分):
(1)团委学生会全体干事可随时监督学生干部及成员的工作及言行,并可向团委老师反映。
(2)每月末,办公室随机将对学生干部工作情况进行民意测验,满意率80%以上者加10分,80%~70%加8分,70%~60%加6分,不足60%者由委员会讨论是否予以劝退处理。
办公室将在每学期末对学生干部学期的表现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在各部门内部成员实评的基础上,各部部长再进行复评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本条例由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评分表
考核类型
考核结果 | 优秀(符合多少条)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思想素质 | | | | |
工作及其活动 | | | | |
生活态度 | | | | |
学习成绩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