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者:王林发布时间:2020-12-04浏览次数:526

关于开展教育教学督导的通知


附属各学校:

为加强对附属各学校的管理与监控,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基础教育集团办公室决定自127日起,对附属各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督导,现将有关督导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事项

(一)招生情况。

(二)班主任管理制度(一天几到岗、班级文化打造、班风学风营造、资优生的个性化培养)。

(三)学科组教研和年级学科集体备课制度(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记录人、学习材料)。

(四)教学模式实施情况。

(五)课堂教学规范管理制度(教案书写、教案个数、内容修改)。

(六)教师听评课制度(听课记录本、听课次数、听课反思)。

(七)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作业量把控、批改次数、评语规范)。

(八)早晚自习辅导的具体要求。

(九)周考、月考、阶段考的实施办法(记分册、个性化统计本)。

(十)主题班会开展情况与具体要求(系列主题班会开展)。

二、督导形式

听取汇报、走进课堂、查阅资料、师生交流。

三、有关要求

1.附属各学校要根据督导内容做好自查自评,准备好自查自评总结。

2.教育教学督导中要及时发现各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不足等。

 

  

   河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办公室

                                 20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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