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人:苗山根  发布时间:2020-10-17   浏览次数:44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集中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师大党文〔202037号)精神,现就我校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方法步骤

(一)精心组织学习

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10 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见《教育系统以案促改警示篇》)为镜鉴,创新形式、用活载体,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提高自身“免疫力”。提倡把警示教育融入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相结合,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撰写心得体会、召开座谈会、组织学习讨论等形式,提高警示教育的实效性。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道德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各党支部如实填报《以案促改专题学习讨论会发言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汇总工作。

(二)认真查摆问题

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摆剖析:

1.在党的领导方面:重点查摆剖析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践行“两个维护”、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在党的建设方面:重点查摆剖析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在管党治党责任方面:重点查摆剖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在思想政治方面:重点查摆剖析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重点查摆剖析强化党内监督、防控岗位风险、健全机制制度、严格制度执行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要以教育系统近年来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案例为镜鉴,结合自身实际,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

(四)认真撰写以案促改个人剖析材料

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党员联系工作实际,逐条查找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副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列出以案促改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见附件2)(其他党员只需列出以案促改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在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各基层党支部要及时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要坚持实事求是,对照典型案例,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自我批评要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内容要具体,剖析要透彻,整改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可操作、可落实。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五)明确整改措施,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发现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和党员要进一步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整措要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针对查摆剖析的问题,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评估,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所属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专门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将派人列席,对各单位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基层党支部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要在20201023日前完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组织于1030日前将所属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以案促改专题学习讨论会发言情况记录表》、副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剖析材料及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hsdzzb@126.com

附件下载.docx

附件1.以案促改专题学习讨论会发言情况记录表

附件2.以案促改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