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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9-05-27 浏览次数: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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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豫高发[2009]11号)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奖项: “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00名。 二.评选对象: 1.高校党委、行政职能部门、院系党总支及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学校专职从事维护稳定工作的人员; 3.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的教职人员,重点是在学校一线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并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师生的信任和尊重;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拓展工作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认真解决师生中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4.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者须认真填写并提交《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0份(A4纸),该推荐表可从“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网”(http://sz.haedu.gov.cn/)下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3000字)一式10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申报表格的电子版。电子版请通过校内OA系统发送至宣传部赵江予个人工作便笺)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于 党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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