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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办:关于领取“新乡市旅游优惠券”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9-04-22 浏览次数: 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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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师生: 为积极应对全球经济危机,保持我市旅游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拉动作用,我校接新乡市政府办公室通知,面向全校师生发放“新乡市旅游优惠券”。 一、优惠券使用时限 二、优惠券的设计及制作 优惠券由全市统一制作,分为A、B两版,A版为八里沟、万仙山、关山、回龙、秋沟、跑马岭;B版为潞王陵、比干庙、百泉、白云寺、同盟山、黄河故道森林公园、京华园养生苑。优惠券正面为“新乡市旅游优惠券”字样、咨询及投诉电话,背面为优惠说明区,包括旅游景区(点)门市价格、凭此券票价、使用方法、优惠时限等。副券为各景区(点)的形象展示,以打点线隔开,便于出示时工作人员撕去留存。 三、优惠券使用注意事项 (一)优惠券的使用范围及时限:为保证优惠券的使用确实能落到实处,旅游优惠券仅限在指定的13个景区(点)中使用。本优惠券使用期限原则上从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五一”假期和“十一”黄金周不能使用。 (二)优惠券仅限本市市民使用,使用时须出示本市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或暂住证四证之一,具备一种既可。 (三)优惠券仅用于在指定景区(点)抵扣同等额度的门票费用,此券不记名、不挂失、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不得买卖交易,涂改、污损、仿造无效,对发现有变卖、伪造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持优惠券进入景区时须由景区工作人员将对应景区副券撕存方为有效,个人撕去副券视为无效,每人次仅限使用一张副券。 四、我校优惠券发放办法 发放时间: 领取地点:校长办公室 发放办法:1、我校共计发放A、B版旅游优惠券各4900张,按照师生平等的原则计算发放数额。各单位票数按照在岗教职工人数,以相应比例发放;本、专科生优惠券由学生处统一领取后发放;研究生优惠券由研究生学院统一领取后发放;新联学院学生优惠券由新联学院领取发放(具体发放数额详见附件 2、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长办公室领取教职工优惠券(一、二、三总支以总支为单位统一领取)。 注:(1)、各单位在岗教职工数由人事处提供,各学院本、专科生数由学生处、新联学院提供,研究生数由研究生学院提供; (2)、计算方法:发放数额=本单位教职工或学生人数÷校师生总数(28073)×9800; 校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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