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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清明节放假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3-30 浏览次数: 150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0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46(星期六至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4(星期六、农历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5(星期日)照常公休。44(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6(星期一)47起正常上课、上班。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和值班等各项工作。

此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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