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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9-03-04 浏览次数: 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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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会议和全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座谈会精神,按照《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9年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河南省科技厅决定组织2009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省级产业集聚区的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支撑产业的骨干企业,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符合发展战略布局的转制科研机构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请条件 2009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2.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在产业化研究与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连续多年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产业化项目,新产品率达到40%以上。 3.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组织管理机构高效精干。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相关行业同行认可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2—3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 5.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在建设过程中能够保证资金的落实。 (三)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二)申报单位如2008年已经申报的,不再提交申报书和相关材料,需总结一年来的进展情况,形成简要文字材料上报; (三)申报单位通过所在省辖市科技局、扩权县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等主管部门申报,扩权县科技局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上报时,须抄报所属省辖市科技局; (四)各主管部门指导申报单位编写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并以文件形式上报; (五)统一受理申报材料,由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组织; (六)申报单位可从河南省科技网下载相关材料(网址:http://www.hnkjt.gov.cn)。 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 联系人:薛万新 联系电话:3326211 附件(点击下载):
2、《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科研处 2009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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