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为做好全国哀悼日期间有关工作,现将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
通 知
各省辖市,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根据国办发明电[2008]27号通知精神,为表达全国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所有基层单位。要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进行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