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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08年度工人技师和技术等级岗位考试报名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8-03-06 浏览次数: 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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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8〕4号)、《关于200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8〕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将工人考核报名的条件及时、准确地传达到职工,根据申报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报考。 二、填报表格应注意的事项 1、《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单位对其填写情况认真核实后,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填写是否符合申报资格和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该单位公章。 2、《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单位按填表说明填写,其中“工作简历”栏要填写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和从事的工种;表内照片栏贴1寸照片。 3、各种表格都可以使用复印件。 三、2008年申报技师的工种:家禽饲养、管道工、工程测量、农艺工、园林绿化、公路养护、造林更新、林木种苗、中式烹调、油漆。 四、报名时间安排 1、 2、 (1)申报技师材料:《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申请表》、高级工证书、学历证书、 《工人技师申报审批表》、《工人技师考核申报名册》、同版彩照4张(3张1寸、1张2寸)、身份证复印件1张。报考费470元,教材费50元。 (2)申报初、中、高级工材料:《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申请表》、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工人考核报考名册》、同版彩照4张(3张1寸、1张2寸)、身份证复印件1张。报考费高级工365元、中级工320元、初级工275元,教材费50元。 五、由于报名时间紧,请各单位根据时间安排报名,过期不候。 六、2007年报考初、中、高级工的人员,请于2008年3月7日上午到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技术等级证书(工本费4元)。 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2237181 市工考办联系电话:3032037、 5038871 附: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报考条件 获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自愿参加升级考核。 一、申报高级工条件: 1. 2、工作年限25年以上(1983年底前参加工作)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1993年底前从事本工种工作);或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1988年底前参加工作并从事本工种工作)。 二、申报中级工条件: 1、 2、工作年限15年以上(1993年底前参加工作)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2003年底前从事本工种工作);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1998年底前参加工作并从事本工种工作)。 三、申报初级工条件: 2008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的技术工人。 四、申报技师条件: 1、遵级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2、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术、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有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和水平。 3、2002年底前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并在同工种高级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符合2008年技师考核工种的。 4、技工学校或高中(职高)以上毕业。对具有较高技艺,男满50周岁以上、女满45周岁以上的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5、对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后,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或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10名的高级工,申报年限可提前3年;取得厅(市)级成果证书或在厅(市)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可提前1年。 以上条件中“工作年限”、“岗位工种年限”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 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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