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研究生处: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7-10-31 浏览次数: 195 |
|
各位考生: 你们好!欢迎报考河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有效保障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2、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并按不同学位类别、不同专业领域成立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各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3、各招生学院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包括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并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的网页或公告栏内公示。 二、资格审查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联合组织进行; 2、凡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务必于 3、招生学院在组织考生面试时应再次审核考生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严禁出现冒名顶替现象。 三、复试内容 根据不同学位类别考试科目的差别,各学位类别复试内容有所不同,具体复试内容如下: 1、所有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均应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2、报考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农业推广硕士的考生应根据复试日程安排参加所报考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3、报考农业推广硕士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4、所有考生均应到校医院接受复试体检。 四、日程安排 1、 2、 3、 4、面试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 五、其它事项 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特此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07年10月31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