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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部、校团委:“魅力校园”专题摄影比赛与展览的补充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7-09-14 浏览次数: 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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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有关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魅力校园”专题摄影比赛与展览的补充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赛作品应体现学校特色,用摄影艺术手段拍出校园不同季节的魅力和师生在教室、实验室、日常生活、社会实践等不同场合的风采,真正体现“魅力校园”这一主题。 2、在校大学生、教职工均可参赛,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3、参赛作品只收1MB以上的数码原像素照片,不收压缩照片和化学感光的底片,所有作品均用光盘报送,并标明作品题目、拍摄地点、学校名称、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 4、根据补充通知要求,参赛作品报送时间提前,所以我校各单位的作品报送时间至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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