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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7-09-10 浏览次数: 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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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的通知》(豫语办[2007]3号)文件精神,为纠正大学生只重视外语学习和使用而忽视或削弱本国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的现象,使大学生在强化外语学习的同时不忘母语基本功的锤炼,作为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教育部语言应用管理司委托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举办“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1、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语言运用中应该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和规范标准; 3、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二、参赛对象 高等院校学生自愿参加。 三、参赛办法 参赛学生需购买答题材料——《语文建设》杂志2007年增刊,材料工本费10元/本。 四、时间安排 1、 2、 3、2007年10月底,学校向举办单位提交材料工本费。 4、11月初,向各参赛学生发放答题材料——《语文建设》杂志2007年增刊,参赛学生答题。 5、 6、12月底以学校为单位将试卷提交至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 五、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参赛人数的3%)、二等奖(参赛人数的5%)、三等奖(参赛人数的7%)及组织奖,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办公室和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联合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杂志和相关网站公布。 附件:《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报名册》 附件: 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报名册 单位: 学院 报名总人数:
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二 关于举办“人人都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大型征文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语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人人都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大型征文活动的通知》(教语办[2007]472号)文件精神,为庆祝国家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十周年,展示推普工作成果,喜迎2008年北京奥运会,作为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特举办“人人都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大型征文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增强校园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全校师生文化素质;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传承中华优秀文化。 二、征文主题 人人都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 三、文章体裁 议论文(3000字以内)。 四、征文范围 河南师范大学校内推普爱好者,语言文字工作者,文秘工作者及全体在校生。 五、征文时间 六、评选办法 1、校语委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评出校特、一、二等奖。 2、校语委办将优秀作品推荐到省语委办,参与省“人人都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大型征文活动评比。省语委办在此次活动中设立奖项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3、获省级奖励的作品将收录到《河南省“人人都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优秀作品集》中。 六、完成时间 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于2007年12月11-12日将参赛作品提交校语委办。 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三 关于举办河南师范大学首届校园推普形象大使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一、比赛形式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设立特、一、二等奖及优秀奖。 1、初赛:比赛形式为笔试,通过考试测试学生的语言文字基本知识。 2、复赛:比赛形式为口试,通过考试测试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 3、决赛:比赛形式为演讲赛、才艺展示。 二、参赛对象 河南师范大学全体在校生。 三、时间安排 1、 2、 3、 4、 5、 初、复、决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首届校园推普形象大使选拔赛报名册》 联系人:曹素玲 联系电话:3326192 Email:caosuling@htu.edu.cn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语委办 附件: 河南师范大学首届校园推普形象大使选拔赛报名册 学院名称(盖章): 报名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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