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校办:关于学习《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7-07-28 浏览次数: 157 |
|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中国气象局发布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现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与《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校内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认真排除校舍等建筑物的安全隐患,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与《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可以在“河南教育财会网—教育财务信息”中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jyck.gov.cn)。 附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与《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校长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