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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关于填报《高级人才推荐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7-04-23 浏览次数: 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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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接校办通知,为做好“河南教育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及编印《河南教育管理信息全书》”工作,现将填报《高级人才推荐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附小、幼儿园具有中级以上)人员; 2、获得国家、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 3、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填报内容: 1、《高级人才推荐表》纸质件一人一份,单位不加章。其中“个人简历”栏填写格式规范如下: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党派、何年何月毕业于何院校(第一学历)、最高学历、现任职务、工作简历、主要业绩和获得的主要荣誉称号等。 2、同内容Word电子文档。 三、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个人如实填写,单位统一于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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